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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機場邊檢站從外交部領事司獲悉,近日,一名中國遊客在戴高樂機場海關退稅時,因未能出示相關物品,被法國海關處以罰款;另有一名中國遊客將已辦理過退稅手續的物品在機場贈與其在歐盟國家的親屬,違反有關退稅法規,被法國海關處以高額罰款。
我國駐法使館再次提醒中國遊客注意:
一、妥善保管在法旅遊期間購買的退稅品、發票和相關材料。海關人員可能會在您離境時逐一檢查有關物品,請在辦完退稅手續後再辦理行李託運。
二、購買的物品在辦理退稅後,僅限在歐盟以外的地區使用。如將已退稅物品贈與在歐盟境內生活的親友,或再次帶入歐盟長期使用,海關不僅要求補交該物品的增值稅(稅率爲19.6%),還會對此行爲處以高額罰款。
天津機場邊檢站藉此提醒計劃前往法國旅遊的我國公民,購買退稅商品固然實惠,但必須遵守法國海關的有關規定,否則非但沒能享受實惠,還可能遭受更大的損失。(通訊員馮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