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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杭州、嘉興等地在借鑒溫州做法的基礎上,相繼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益衝突回避制度。可以說,利益衝突回避正在成為我省國家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
然而,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隨著這項制度的深入運行,一些新矛盾不斷出現。
在溫州當地論壇上,就有網友尖銳提出,一些領導乾部有意瞞報親屬信息,或者上報的信息並不真實,有可能讓利益衝突回避制度形同虛設。
網友『向陽草』說:『領導乾部利益衝突回避信息有無漏報?檢查是個難題,這其中還牽涉到隱私等相關問題。』
『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一旦發現有乾部瞞報信息,究竟該如何處理。』溫州市國稅局監察室主任葉麟對記者說,曾有下屬單位的紀檢乾部在和朋友聚會時,無意中了解到一名國稅乾部的遠親在其轄區內做生意,可是這條信息並沒有填寫在信息表上。因為不是近親,核查十分困難。
『由於沒有相關處罰依據,大多數時候,對於漏報親屬信息的領導乾部,還是以提醒、批評教育為主。』葉麟坦言,由於沒有威懾力,個別乾部對瞞報信息並無多大顧忌。
領導乾部利益衝突回避還處在探索階段,有不小的完善空間。溫州市紀委負責人表示,除各單位的『一把手』帶頭做到如實申報信息外,當務之急是加快完善配套制度,避免有人利用制度漏洞,有機可乘。
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清華大學教授任建明:溫州市在全國率先出臺以『利益衝突』概念命名的制度,並以此防止利益衝突有關制度的落實,這在實踐中具有重要意義。該市通過建立利益衝突信息檔案,建立監督和問責機制,使這項制度開始發揮一定預防腐敗的效果。當然,相關制度在概念界定、管理范圍以及防治思路、配套制度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還有很大的提昇空間。建議在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改進,讓這一制度發揮更大效力。(記者餘勤通訊員顏新文孫單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