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沾親帶故,好辦事。』這是一些乾部的想法。溫州市在反腐敗工作中探索國家工作人員利益衝突回避制度,給那些企圖利用特定關系獲取利益的行為設置『防線』。
前不久,溫州市國土資源局一個基層管理所副所長徐某,因為表哥違法搭建,而徐某在執法中沒有事先向紀檢監察部門主動提出回避,被紀檢乾部找去誡勉談話。
去年至今,溫州市國土資源局監察室共對38名有利益衝突苗頭的乾部職工分別進行警示談話或誡勉談話。
『談話』的依據是溫州市探索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益衝突回避制度。目前,該制度已在全省逐步推開,國家工作人員對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必須回避,防止出現利益衝突。 結黨營私腐敗多堂弟開辦娛樂場所,身為領導乾部的兄長卻給予諸多照顧。溫州平陽縣公安局原副局長黃某毫不猶豫地出面向公安人員打招呼要求關照其堂弟,並接受堂弟以『搭空股分紅』方式送來的數萬元錢款。
親戚介紹過來的關系戶,沒有堅持原則,而是網開一面。溫州鹿城區環保局原局長鄭某在短短5年,多次為親戚介紹的企業主在排污管理上走後門,收受銀行卡、購物券、現金等共計15萬餘元。
從溫州市紀委、監察局這兩年查處的案件來看,不少機關乾部都栽在『熟人』關系上。還有少數地方和單位在工作人員的錄用、調動、提任、獎懲中存在『優親厚友』、謀求非財產上利益的現象,造成『近親繁殖』。
溫州市紀委副書記徐有平說,講關系、重人情的觀念是溫州人商業成功的重要因素,許多人就是靠親幫親、戚帶戚,逐漸富起來的。然而,講關系、重人情侵入行政領域,協作共贏便被異化扭曲了,變成了結黨營私、權錢交易。
如何堵住管理上的漏洞?2009年,溫州率先在全國出臺《溫州市國家工作人員利益衝突回避暫行辦法》。記者看到,《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回避的有:『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擬制血親』,包括養父母、養子女、繼父母、繼子女;『近姻親』,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制度落到實處,必須在制度設計上盯住實施環節。』溫州市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利益衝突回避形式分自行回避、申請回避和強制回避。同時,對於違反回避規定的行為,制定了嚴格的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