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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邁永資料圖 |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對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邁永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人送外號“許三多”
錢多 年均斂財1400萬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5月至2009年4月間,許邁永利用擔任蕭山市(即現在杭州蕭山區)副市長,杭州市西湖區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受讓項目股權、承建工程、結算工程款、解決親屬就業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45億餘元。許邁永還利用擔任國有公司杭州金港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產共計人民幣5300萬餘元。此外,許邁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還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違規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00萬餘元,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許邁永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有資產,其行爲構成貪污罪;爲徇私利濫用職權,違規返還鉅額土地出讓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爲構成濫用職權罪。
許邁永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貪污國有資產數額特別巨大,其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行爲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聲譽,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應依法嚴懲。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房多 房產有8套
此前有媒介報道,許擁有25套房子。不過,檢方的指控材料中,許邁永涉案的住宅房、商鋪等共有8套左右。
牽涉許邁永案的14個單位或個人,幾乎都與房地產項目有關,其中,浙江海陸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通策房地產集團、浙江開氏集團、坤和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得到證實,涉案數目都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
女人多 情婦兩位數
雖然有一個力助自己“成功”的“賢妻”,但諷刺的是,有消息稱,許邁永被“雙規”後,首先交代的即是其生活作風問題。他供認與其有過特殊關係的女幹部、女公務員以及女明星共有兩位數,其中大部分來自西湖區政府。許落馬後,不少女幹部被紀委找去談話,以致一段時期內,西湖區凡是有些姿色的女幹部都人人自危。一位與許邁永共事過的官員曾向記者表示:“許邁永可謂害了一大批女幹部,害了一大批家庭。”
加班間隙幽會
這位官員介紹,許邁永是個工作狂,跟這些女下屬發生關係時還經常晚上加班。通常情況下,許邁永會讓辦公室的燈亮着,自己悄悄打車到某個酒店,再回到辦公室繼續加班。許的一位下屬至今對此吃驚不已:“工作這麼忙的領導,竟然有時間跟這麼多女同志發生關係,我們實在無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