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 侯硯)從下個月開始,很多畢業生開始着手辦理離校的手續,更多的畢業生面臨步入職場。對此,人才機構提醒畢業生要在第一時間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需要注意的是,除錄用爲國家公務員外,畢業生到就業單位報到後,應在一個月內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或聘用合同,雙方可以依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內。
由於目前大多數高校不再延期保存畢業生檔案,因此畢業生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如果該用人單位有接轉檔案的權限,要儘快按單位人事部門要求,將檔案存放在本單位;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人事檔案接轉權限的,則要按單位要求將檔案存放在指定人才服務機構;如果用人單位未對檔案作出明確規定,畢業生一定要將檔案存放在有影響力的人才服務中心,而不要將其存在自己家裏,更不能私自拆開。
除此之外,畢業生按規定已辦理報到的,應儘早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就業協議書原件、戶口遷移證、單位出具的已報到證明、畢業生本人身份證、照片及《進津申請表》,填寫《申請入戶登記表》,到市教委、落戶地戶籍管理中心等地辦理落戶手續。
畢業生檔案轉遞及管理程序
(1)畢業生落實了就業單位且單位要求辦理學生的檔案轉移手續時,在報到後用人單位憑《報到證》辦理檔案接收手續;(2)雖然落實了就業單位,但單位不接收學生檔案的,或者沒有落實就業單位時,檔案可轉至接收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機構或原生源地的人才服務機構存放;(3)畢業後在市外單位工作,而當地暫時不能接收檔案,可委託所在地的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管理檔案。待就業地可接收檔案後,通過政府人事部門辦理調檔手續;(4)已委託人事部門管理檔案的畢業生,當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研究生時,由檔案管理的人才機構出具政審材料,錄取後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檔案轉遞手續;(5)未落實單位的非師範類畢業生,檔案轉至生源地人事部門所屬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畢業生憑藉相關證件辦理存檔手續;(6)辦理暫緩就業的學生檔案由學校保管一至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