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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媛
今年4月,一場由饅頭引發的食品安全監管風暴從上海刮向全國。4月11日,上海“染色饅頭”事件曝光。第二天,上海即在全市範圍內啓動了“饅頭大檢查”。隨後,內蒙古、天津、山東、江蘇、浙江等地的多個城市都展開了針對饅頭市場的專項整治。 近幾年,我國食品安全事故接連發生,隨之而來的就是一次次雷厲風行的大規模整治活動。 “食品安全有其特殊性,這個特殊性就在於它沒有試錯機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如此表示。相對上述“事後撲火”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建立一種制度發現食品中的潛在危險,做到預防在先,顯然對於確保食品安全更有效果。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開始施行。其中專列兩個章節分別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食品安全標準進行了規定。兩年過去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和標準體系的建設情況如何? 風險監測網已初步建立
“衛生部已在全國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網,該網絡由32個省級單位、241個地市級和377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醫院參與,主要開展食品污染物、食源性致病菌和食源性疾病的監測工作。”近日出席第三屆中國食品安全論壇的衛生部副部長尹力介紹說,衛生部將在3年內基本建成覆蓋省、市、縣三級,並延伸到農村的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此外,還成立了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一步加強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能力。 尹力介紹,2010年我國第一次組織了全國範圍內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通過對67種食品、12萬餘份樣品、157個項目的監測,獲得了大量翔實的監測數據,爲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的修訂提供了科學的依據。 依法加強食品風險監測,完善預警機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是政府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法施行後,各省(區、市)積極開展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工作。 廣東省制定了《廣東省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2010—2011年)》,確定廣州市等8個地區爲省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初步形成了由省、地(市)兩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部分試點醫院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技術體系。 爲完成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內蒙古自治區舉辦了4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培訓班,從食品樣品採樣、實驗室檢驗、質量控制、數據上報等方面進行了培訓。 河北省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納入了該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同時,着眼於提高食品安全技術支撐能力,該省衛生系統在全省疾控機構建立了省、11個設區市、58個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驗室;農業系統建成了6個省級檢測中心、31個縣級蔬菜質檢中心、153個速測站;質監繫統在10個設區市32個重點縣各建成了食品檢驗中心。 風險監測計劃經費不足
隨着風險監測評估體系的建設初見成效,一些無法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也隨之出現,資金缺乏便是其中主要的一點。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實施面臨資金困難,中西部地區完全依靠中央轉移支付經費開展監測,東部9省承擔國家監測計劃的經費尚難以落實。”衛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算了一筆賬:根據國家八部委關於監督抽查的要求,結合山西省食品生產加工的實際,按照監督抽查一年兩個頻次,每個頻次每個產品檢驗費用(檢驗費、買樣費、抽樣費等)2000元計算;風險監測一年4個頻次,每個頻次每個產品檢驗費用1000元計算,如果按照檢查頻次全面覆蓋全省2488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10347種產品,全省質監繫統每年共需食品安全監督檢驗經費8277.6萬元。 “上述經費尚未覆蓋其餘的4800餘家食品小作坊。而2010年山西省市縣三級財政僅撥付食品安全監管經費1024.58萬元,與實際需要有很大差距。”該負責人表示。 他建議,各級政府應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把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特別是基層監管檢測經費、設備購置費用等列入財政預算,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國家應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以有效解決食品安全經費嚴重不足等問題。”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建議。 食品監管缺乏統一標準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要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廣東省質監局相關負責人卻表示,目前,大部分食品安全標準尚未出臺。由於無標準,在對食品進行監管時,監管部門無法準確把握食品內在質量存在的問題有多嚴重,一些食品不合格也無法認定是否違反食品安全標準,從而無法進行處罰。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亦表示,迄今爲止,除66項乳製品國家安全標準外,大部分食品安全標準尚未出臺。而且,原有的食品標準雖門類齊全、數量衆多,但對於一些比較敏感、關注度高的產品或項目,標準滯後問題十分嚴重。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曾發佈,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47種非食用物質和可能在22種食品中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其中有30餘種因沒有檢驗方法、標準而無法檢測。 “目前,我國食品標準體系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等組成,各類食品標準又分散在農業、質監、衛生等多個部門,不盡統一,給食品安全監管增加了難度。”該負責人介紹。 因此,他建議加緊整合各類食品標準,儘快建立和完善統一有序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提高食品安全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規範食品的生產和經營。同時,要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充分考慮現實中各個部門之間存在着職能交叉、推諉、扯皮、脫節等問題,使法律更具操作性、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