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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江蘇鹽城市的出租車司機近日向媒體反映:鹽城市4家出租車企業向100輛公司化運行的出租車司機收取每人9萬-12萬不等的藉資款,合計超過千萬。記者趕赴鹽城調查採訪,主管部門表示,這樣做確實“不道德”,但是他們“不能管”。來看江蘇新聞廣播記者劉浩邦的調查報道:
2010年1月,鹽城市投放了100輛公司化運行的出租車,該市明光、鴻雁、神龍、新亞四家出租車企業獲得經營權,明光和鴻雁各20輛,神龍和新亞各30輛。鹽城市民黃師傅託人送禮終於在明光出租車有限公司獲得了一個準駕名額。報名時公司通知他繳納16萬元的報名費,並承諾在拿車的時候收取部分經營保證金,其餘的部分將全數退還,可上路之後公司變卦了:
黃師傅:上路之後也不和你籤合同,只告訴你每個月的份子錢是6300,籤合同的時候我們問16萬退多少錢,他說不退了。他說4萬塊的履約保證金,12萬的藉資款。你如果接受你就繼續簽合同,你如果接受不了這個條件就把車丟下來。應該把這個藉資款退回來,不應該把這個投資風險轉嫁到我們身上。
被迫無奈,黃師傅只好簽了合同和一份借款協議書。12萬的藉資款公司承諾每月在份子錢里扣除2200作爲本金和利息返還,5年還清。黃師傅告訴記者,在鹽城市的4家出租車公司,都是這樣的操作模式,只是藉資款從9萬-12萬不等。
出租車企業爲什麼要向司機藉資呢?記者來到了淮安市鴻雁出租車有限公司,該公司是鹽城市郵政局下屬的企業,他們向20位司機分別收取5萬元的履約保證金,以及9萬元的藉資款,合計14萬。公司總經理陳斌:
陳斌:我根本不需要藉資,但是爲了安全,同時借鑑前面兩個公司在我們前一年中標的經驗。
記者:藉資這塊物價部門和客管部門允許麼?
陳斌:對。企業自身定出來的。
記者:這個是自願?
陳斌:他們報名的時候都願意藉資,沒有不願意藉資的,沒有!
記者:這個錢我們公司怎麼用呢?
陳斌:都在我們總公司。
記者:有的司機想把這個錢退回來,這個有沒有可能?
陳斌:沒有,合同簽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