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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醫生可讓居民就近獲得醫療服務。 (資料片)
據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記者 江國成)根據中國政府網7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到2020年,基本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
《指導意見》要求推行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契約服務關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全科醫生要與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服務責任落實到全科醫生個人。參保人員可在本縣(市、區)醫保定點服務機構或全科醫生范圍內自主選擇簽約醫生,期滿後可續約或另選簽約醫生。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醫改辦主任孫志剛稱,全科醫生與居民建立相對固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是《指導意見》的一大亮點,有利於減少不合理醫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 《指導意見》提出,隨著全科醫生制度的完善,逐步將每名全科醫生的簽約服務人數控制在2000人左右,其中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要有一定比例。
孫志剛說,目前試行全科醫生首診制度的基礎條件日趨成熟,先選擇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通過醫保支付實現全科醫生首診,直接到大醫院就診者提高自付比例。
全科醫生是綜合程度較高的醫學人纔,主要在基層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和轉診、病人康復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服務,被稱為居民健康的『守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