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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濱 7日起,國內各大銀行總行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停止向用戶征收個人存折、借記卡的密碼掛失費。事實上,早在本月1日,央行、銀監會和發改委已規定免除銀行個人儲戶的密碼修改費和重置費。此次銀行自行開展的『二次叫停』,被外界認為是試圖避免『變相收費』的批評。
不過,銀行收費多、收費亂的傳統可謂連綿不絕又霸氣十足。在今年三部委聯手叫停銀行34項收費之前,銀監會在2010年、2008年均開展過清理違規收費的專項行動。但這些幾乎年年開展的收費整頓,其結果卻是換個『馬甲』重出江湖的收費項目層出不窮。
2003年出臺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銀行收費項目僅300多種,而到了2010年,正式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中,列出的收費項目已多達3000種,7年間增長了10倍。
多年來民意的反對、管理部門的整頓,為何仍抑制不住銀行亂收費的衝動呢?
眾所周知,銀行傳統的盈利來源,是吸收存款與放出貸款之間的利差,但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調整收入結構、開拓新業務領域、加大中間業務收入,成為各家銀行新的發力方向。
但令人遺憾的是,在一些銀行的理解中,加大中間業務收入,不是加強研發力度,開拓新的金融產品和投資服務;而是巧立名目、變相收取若乾本沒有理由收取的服務費。事實上,一些銀行『不打招呼』、『不講道理』的收費,早已被輿論形容為『切香腸』:客戶存款就像一段香腸,銀行每隔一段時間就能找到理由,在客戶渾然不覺間『切取薄薄的一片』。
而造成銀行熱衷『切香腸』的原因,除了銀行自身的逐利本性,更多的則是市民法律意識的薄弱以及部門監管的缺位。從法律意義上說,不少銀行的收費項目都屬於『霸王條款』,如果訴諸法律,客戶往往是穩操勝券的。但大多數客戶雖然感覺不合理,卻認為不值得為5元、10元的收費訴諸法律,從而縱容了銀行的亂收費衝動。
另外,針對銀行的亂收費,管理部門的監管則顯得軟弱滯後。不僅將收費項目的確立和整頓,由銀行自主確定、自行清理,而且對收費項目是否合理的認定,也至今未作出明確規定。
要杜絕銀行收費項目多如牛毛,並且『按下葫蘆起來瓢』的怪象,銀行業不妨借鑒如今房地產業執行的『一房一價』,先從法律法規上明確銀行的收費行為,對於涉及公用事業的收費項目,進行必要的聽證程序;同時將每項收費的明細,在銀行營業大廳以及官方網站的顯要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市民的監督。只有讓銀行收費做到公開、公正,客戶纔能有章可查,切實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稀裡糊涂地掉進亂收費的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