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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事故發生後,地鐵工作人員通過對講機向上級匯報事故現場情況。 |
7日16時18分,廣州地鐵二號線『廣州火車站』站換乘五號線的自動扶梯在運行中突然停運,當時扶梯上站滿了乘客。事故發生後,乘客自發有序走下扶梯,沒有發生人員傷亡。廣州地鐵公司稱,隨後調查發現,該扶梯是被人按停的,扶梯本身沒有發生故障。
地鐵公司表示,當時扶梯只是停下來,並沒有發生逆行。但由於扶梯上的乘客太多,現場沒能找出肇事者。隨後經過現場監控錄像回放發現,是一名約7歲男孩按下緊急按鈕。
據了解,在電動扶梯的上、中、下部均有一個緊急按鈕,發生意外時,靠近按鈕的乘客可以立即按下按鈕。但地鐵公司同時也提醒,乘客要有法律意識,非必要時、非法觸碰安全裝置,是要負上法律責任的。根據《廣州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第44條規定,損害城市軌道交通設施、擾亂城市軌道交通營運秩序或者危害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構成治安違法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市民建議,對這些『緊急按鈕』要保護起來,不能隨便被人按到。對此,地鐵公司認為『這是嚴重錯誤的』。根據《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16899-1997》中的要求:自動扶梯屬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緊急情況下的處理時間非常有限,緊急停止裝置應設置在位於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出入口附近的、明顯而易於接近的位置上。換句話說,『緊急按鈕』必須要容易觸摸,纔能方便在關鍵時刻應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