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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棗莊7月10日訊 (見習記者 張冬梅)10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瞭解到,《滕州市城區自備水源整治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已出臺。《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城市規劃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不再審批新建自備水源。
據瞭解,《滕州市城區自備水源整治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中規定的整治內容主要包括兩大類:一是取締無證自備井。按規定城市規劃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沒有《取水許可證》的自備井全部封停,尚不具備公共供水條件且無《取水許可證》的自備水源,由公共供水單位制定供水計劃,實施供水後予以封停,但是封停取締前要依法補辦取用水手續;二是整治有證自備井。從政策出臺起不再審批新建自備水源,現已頒發的自備水源取水許可證有效期滿後自行失效,並把自備井封填。
《滕州市城區自備水源整治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頒佈是爲了切實建立起完善統一、規範有序的城區取用水管理體系,保障城區居民生活飲用水和食品加工用水安全衛生。城區自備水源整治管理涉及千家萬戶和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滕州市水務局設立了舉報電話:0632—5691336、5691326、5690003,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