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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監控系統抓拍到的不按標示車道行車的違法車輛。
東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五中隊在黃河路廬山路路口,集中查糾機動車闖紅燈行為。
東營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正在往車上粘貼車貼。
本報7月13日訊(記者 段學虎 通訊員 范曉輝) 近日有市民諮詢,自己的車輛在右轉車道上直行時,被交警部門拍了照,佔用轉彎車道直行是否違法。13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佔用轉彎車道直行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近日,家住東城的李女士反映自己的車在『右轉彎變直行』被拍,並且有電子監控違法記錄。她很納悶,自己既沒有闖紅燈,也沒有超速,怎麼右轉彎變直行就違法了呢?記者在市交警支隊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當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因此李女士右轉彎車道直行屬於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屬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處罰款100元。
12日上午,東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五中隊組織專門力量,在黃河路廬山路路口,集中查糾機動車闖紅燈行為,部分違法駕駛員看到自己闖紅燈的錄像證據時,都對違法行為感到非常慚愧。
市交警支隊負責路面電子監控抓拍系統的通訊科尚彬告訴記者,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現在一些司機為搶時間,經常見縫插針,佔用轉彎車道直行,這種行為有一定的危險性,車輛佔用右轉彎專用道等待紅燈放行,容易導致本該右轉彎的專用車道擁堵,不少車輛從非機動車專用道轉彎,與自行車造成混行,容易引起路口擁堵,易發生刮擦傷人事故。
東營市交管部門表示,近期民警還將加大對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路面違法調頭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