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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中共湖南省委九屆十三次全會在長沙舉行,深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審議通過了《法治湖南建設綱要》及其他相關決議,全面部署了法治湖南建設工作。
《尚書·盤庚上》有句話:“若網在綱,有條而不紊。”意思是說提網都要有條總繩,比喻凡事都要有個總體規劃,這樣纔能有的放矢,逐步到位。而《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通過,就爲湖南的法治建設整體性推進提供了一條總繩。而且,它不僅侷促於法治一隅,更是一條三湘和諧之綱:
政通之綱。“政者,正也”爲政之要,在於爲政者爲政團體自身的主體規範性。作爲社會管理與服務的共生體,政府部門相對於其作用對象——社會來說,行政效率的高低取決於社會整體效率的高低與自身的精細化程度。當今的時代,是人類數千年曆史過程中科技與生產力發展最爲迅猛的時代,要跟上時代的節奏,作爲社會示範模本的政府必須提高自身的效率,否則歷史的浪潮會無情淘汰那些效率低下而導致行政成本過高的示範模本。《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適時提出,爲我省政府部門提供了一條不斷提高自身規範化,減低行政不良負荷,與時代,與社會和諧共進的準繩。不僅在湖南,在全國範圍內都具有積極的指向性意義。
人和之綱。社會的主體構成是人民大衆,民生問題是個永恆主題,而民生問題本質上就是個利益調配“分蛋糕”的問題。在各種利益主體相互博弈的當今社會,關鍵性、根本性的問題是如何在各階層、各羣體間達到一種利益間的平衡,也就是說,要把這種利益博弈控制在可調配性的範圍內,而這,就是“和諧”。要儘量防止民衆的各個階層、各個羣體間因利益分配不公而發生斷裂,從而導致發生整個社會“碎片化”的危險傾向。而要保持這種平衡,僅靠某個時段出現某一個或某一羣“清官”是遠遠不夠的,它必須要有一種制度化、權威性的力量,才能具有可控性。這種力量,毫無疑問就是法治的力量,《法治湖南建設綱要》恰恰就是這種力量的載體和源泉。所以不要認爲這個《綱要》只是廟堂之物,它其實和我們每個湖南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它是一個湖南“人和”之綱。
興業之綱。社會進步依賴於經濟基礎的進步,經濟基礎的進步依賴於經濟秩序的進步。回顧以往,改革開放30年的歷程,其實就是一個經濟由計劃到市場,由緊抓到放手,由初亂到漸治的曲折過程。衆所周知,市場經濟是一種法治經濟。而法治經濟首先就是要爲市場創造一種法治的環境,只有在這種環境裏,企業才能在一種公平的“遊戲規則”下競爭,優勝劣汰,爲經濟的發展提供原動力。也正是基於這種合目的性,《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出臺,爲湖南百業興旺,經濟騰飛安裝一個標準化的高速“引擎”。
《法治湖南建設綱要》的制定,是湖南法治建設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昭示着湖南在建設“四個湖南”的康莊大道上又大大邁進了一步!文/江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