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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4個月,處罰款3000元……』昨天上午,當璧山縣法院副院長楊勇宣讀審判決定時,站在庭下的王建低下了頭。
約兩個月前,王建以為喝點酒開摩托車算不了什麼,他自己的技術好,不會造成車禍。可如今,他面臨4個月的拘役。更讓他痛苦的是,他無法面對生病住院的女兒和患病在家的老父親。
『就是那幾瓶酒害了我。女兒,對不起!爸爸喝酒開車犯法了。』王建說出了心裡話。
看到交巡警害怕了
6月15日中午,璧山大路鎮居民王建和朋友在餐館裡吃飯。因為心裡裝著煩心事,王建多喝了幾杯。
『剛滿1歲的女兒生病,至今還在醫院住院,屋裡只剩下我和患病在床的老父親。這日子可真難熬呀!』他決定,下午便放下手裡的事,買點東西到醫院看孩子和妻子。
下午1點,朋友們散了,各自回家。此時,王建已是三瓶啤酒和二兩白酒下肚,腦袋昏昏沈沈。
王建說,他當時也問過自己,這個樣子還能開摩托車不?可一想,也就500米的距離,應該不會出什麼事。於是,他發動了摩托車,往縣城小東門橋頭方向行駛。到了橋頭位置,王建忽然發現,前方有交巡警的檢查哨,『當時心裡一下子就害怕了起來。』
用哥哥的名字頂替
聞到王建滿身酒氣,璧山縣交巡警大隊一中隊的民警馬上對他進行了酒精檢測。
『你可能是醉酒駕駛哦!』呼氣酒精檢測的結果顯示,王建已遠超醉酒駕駛標准。麻煩大了。怎麼辦?當民警問及姓名時,王建謊稱自己叫王潤(音)。王建後來承認,當時因為害怕,纔用自己哥哥的名字頂替,希望能夠逃過查處。可民警當時就對他的身份產生了懷疑,將他帶至派出所,王建一看賴不掉了,只得如實承認。
經檢測,王建當時的血液乙醇含量為172mg/100ml,確定為醉駕。
『就是那幾瓶酒害了我』
昨天上午9點30分,璧山縣法院對15名醉駕司機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這15人因犯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1個月至4個月不等的拘役,並處1000元至3000元罰金。
他們當中,有酒後駕車撞人的,有見到交巡警盤查扭頭就跑的,也有醉酒鬧事的。
『最對不起的就是女兒,她纔1歲,又在住院,正是需要人照顧的時候……』王建說,他沒敢將醉酒駕駛這件事向家裡人說起,只是告訴他們,自己犯了事,要被拘留。『不想讓他們擔心,也沒臉向他們說清楚。』王建非常悔恨,不該抱僥幸心理,『就是那幾瓶酒害了我。』
昨日,璧山縣法院對15名醉駕人員集中公開宣判。重慶晨報記者李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