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溫度極限是指人體置身其間尚能呼吸的溫度。科學家曾對人體在乾燥空氣中所能忍受的最高溫度做過實驗:人體在71℃環境中,能堅持整整1個小時;在82℃時,能堅持49分鐘;在93℃時,能堅持33分鐘;在104℃時,則僅僅能堅持26分鐘。據有關文獻記載,人體能忍受的極限溫度還要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