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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組織公開出讓了津濱漁港(掛)2010-1-2、1-4號宗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經規劃部門批准,對上述地塊用地條件進行如下調整:
津濱漁港(掛)2010-1-2號地塊,原土地面積11560.4平方米,原容積率小於1.2,綠地率大於20%,建築密度小於50%,限高40米;津濱漁港(掛)2010-1-4號地塊,原土地面積13232.5平方米,原容積率小於1.2,綠地率大於20%,建築密度小於50%,限高40米。現依據天津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2011年6月10日出具的《規劃條件通知書》,將上述兩宗地塊合併,總面積調整爲24792.9平方米(詳見覈定用地圖),容積率調整爲小於1.3,綠地率調整爲不小於15%,建築密度調整爲不大於65%,建築限高調整爲不大於40米。
根據《天津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辦法》的規定,現將土地出讓合同的變動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內如無單位提出競買申請,公示期滿,由天津市濱海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如公示期內有單位提出競買申請,上述地塊將重新進行公開出讓。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