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有這樣一羣特殊的學生:他們除了正常的上課、生活,還利用自己的專業所學,免費幫貧困人羣打官司。昨日,記者採訪了這幫“肩挑道義”的大學生們。
大學生兼做“代理律師”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援助與保護中心”成立於2000年,該院副教授韓桂君老師目前是該中心的副主任。她介紹,中心成立的初衷,一是利用老師、學生們所學的專業知識,服務於社會,二是爲學生提供一個實戰的平臺。
中心每年招聘一次志願者。每年大約250多個學生報名,最後留下的,只有30個左右。招聘要經過筆試、面試等多個環節,法學院的學生能到這裏來,是一種榮譽。
學校給志願者們的工作做了定位:利用所學以化解矛盾爲主,如果需要,可以爲當事人代理案件。不過,代理的對象必須爲貧困人羣,因爲他們花不起錢請律師。
大學生還沒有拿到律師資格證,可以代理案件嗎?韓桂君說,根據規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志願者們可以代理一般的民事等案件。
每年代理的案件近10件
韓桂君介紹,這些年來,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接待和服務的人平均爲360到390人之間,相當於每天接待一人。其中,每年免費代理的案件近10件。
2010年上半年,一位下肢截肢的人找到中心,他介紹,自己在武漢一家工廠打工,不小心造成右腿殘疾,只能截肢。出院時根據醫生的囑咐,假肢必須每年更換一次,總次數在20次。出院後,該廠的老闆卻不願意了,他拿出相關條文說,根據地方規定,假肢可以5年更換一次,20年只需要更換4次。打工者不服,但又無錢請律師,只好到學校找大學生們幫忙。
接到投訴後,中心馬上召開會議,討論此事,最後一致拍板決定代理。爲了解情況,志願者們多次找到該廠老闆及其他工友,蒐集證據等開庭材料。並在學校開展“模擬法庭”,模擬此案庭審過程。
經過一系列準備,學生們將老闆告上法庭,最後法院判決,由老闆出資給打工者更換假肢10到12次。
韓桂君總結說,這個案件非常典型,在醫囑和國家相關規定衝突的情況下,作爲代理人就必須說服法官,以事實爲基礎,以人性爲評判標準。
另外一件案件也讓學生們受益匪淺:去年,一個沒有木工證的木工來到武漢打工,由於手藝不過關,一開始老闆就想辭退他。沒想到,上班才幾天,木工的手指就被切斷了。
出院後,木工找老闆要傷殘補助,被拒絕。老闆還威脅他:你要是敢再來,我就打死你。無奈,木工只好找到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在老師的支持下,學生們又行動起來,他們先到工廠取了證,然後在學校約談該老闆,提出一個工傷賠償方案。學生們正義凜然的態度讓老闆退縮了,最後同意賠償1.8萬元。
服務對象形形色色
除了學習專業的東西,志願者們對社會的認知也比一般的學生深。
韓桂君說,來這裏諮詢的人羣可謂形形色色,他們有時候諮詢的根本不是法律問題。
在一次校外的法律諮詢活動中,一位外表邋遢的男子找到志願者,傾訴老婆不喜歡自己。志願者瞭解情況後哭笑不得:原來這位男子的老婆工作較好,而男子從不注意形象,導致夫妻關係不好。志願者們只好建議男子:以後多注意外表。
對於這些,中心學生負責人陳文偉笑稱:能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對志願者們來說,也是一種挑戰和學習。
陳文偉介紹,其實作爲學習法律的大學生,對於一般的法律流程大家都知道,就是缺乏實際操作能力。
既服務社會也鍛鍊自己
在該法律援助中心,學生們不但充實了自己,服務了社會,也直接鍛鍊了自己。
韓桂君統計了一個數據,在該中心幹過的學生裏,司法考試通過率高達70%,而一般的學生參加司法考試,通過率只有10%左右。這些學生如果要考研,考中比率基本爲100%。韓桂君說,因爲在中心裏,大家學到的不光是法律條文,而是真實的案例分析,對學生的口頭表達、邏輯思維能力都有很好的鍛鍊。
作爲法律援助中心的“當家人”,韓桂君這幾年來一直把中心的工作當作自己的事業。“雖然要額外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但只要看到辦公室掛滿的錦旗,想到學生們能真正學到東西,我就覺得值得。”這位慈眉善目的女教師這樣說。(圖爲法律援助中心又收到兩面錦旗)
文、圖/記者翁曉波通訊員周蘇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