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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一兵公務員
中央單位公務接待一年花費超過14億,而尚未完全公開的地方公務接待費用則無從計算,治理公務接待腐敗這一頑疾到了勢在必行的時候(8月12日《人民網》:《中央單位公務接待費年超14億》)。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公佈的僅是中央部門“三公經費”,但基層支出如何?上級權力集中部門有沒有將本級支出“轉移支付”給下級?會不會是部門權力越大,自身接待費越少?
政府招待費不僅應該公開,更應該有效監控,筆者以爲可行的制約措施有二。
一是強化預算、剛性控制。政府部門的招待費事實上是可控的,外企成功控制公務消費的核心手段不過兩招。第一招,剛性預算:將經理人所有費用列出,以上年預算、上年實際費用和今年預算等作爲可比參數。第二招,授權管理:經理人上任前被告知詳細列明審批權限的授權書,超出了審批權限,則必須給財務部打報告,審覈後請總經理加批甚至董事會討論,這套制約程序較政府機關“集體研究”、“一支筆審批”要麻煩,但也有效得多。
二是制約權力。不少權力部門的招待費並非自己開支,而是“逼人埋單”,這筆費用沒能在政府支出中,自然無法公開。唯有約束政府及其部門的審批、檢查、處罰權力,強化民衆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否決權力”,企業與商人主動或被動爲政府官員“埋單”的現象才能逐步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