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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雷風雨實習生毛嘉鵬運贊)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從本月下旬開始,市環保局將聯合本市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委、工商局、質監局開展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專項行動。這次行動將對違規提供塑料購物袋的行爲堅決打擊,並按照相關規定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
這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檢查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的情況;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塑料購物袋銷售企業有無經營資格,是否提供、銷售、採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和禁止生產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執行《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情況。據介紹,行動中將嚴查不按規定向顧客提供塑料購物袋行爲,違規行爲包括,低於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不標明價格或不按照規定的內容方式標明價格銷售塑料購物袋,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