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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生計,到底算多大的事兒?
2009年11月,53歲的林格長(化名)被假釋出獄。服刑的10年裏,妻子改嫁,父母去世,就連自家的房子也被擅自出租。出獄沒多久,他暈倒在馬路上,想去看病,既沒醫保卡又沒錢。幾經詢問,終於搞明白——只要有單位勞動人事檔案記錄,並繳納過養老金,就可以按政策辦理醫保卡和社保卡。
照理這事兒並不難,可就是這個從未謀過面的檔案,讓林格長連死的心都有了——因爲他的檔案“消失”了,社保中心也查不到他繳過養老金的記錄。找到自己的檔案——他把這當成後半生唯一的“救命稻草”。屢屢碰壁後,他從居委會到街道,從區裏到市裏,頻頻上訪甚至鬧訪,像個隨時爆發的火藥桶。直到有一天,有人跟他說:“你的事情交給我們,從今天起你不用到處跑了。”
去年5月,閔行區檢察院在新虹街道試點建立社區檢察室,林格長的事成爲他們接的“第一案”。
林格長當過知青,回城後在國企做過,開過出租,還待過業。但他待過的地方,轉制的轉制,歸併的歸併,檢察官們一個個去排摸,每個他工作過的地方,平均去4次以上。林格長當知青的記錄找到了,在國企裏的工資賬單找到了,開出租車時的承包合同找到了。這些材料拼湊出他的工作經歷。接下來,區社保中心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爲他“破了例”。林格長清楚地記得,去年8月27日,“檢察官告訴我,我的養老金問題解決了。那時候,不知怎麼的,我一下子哭了出來!”
由於個人改造情況、適應能力及社會接納程度等的不足,刑釋解教人員的迴歸之路並不好走。因此,這些特殊人羣更容易成爲和諧穩定的“隱患”。但是,社會沒有放棄他們、遺忘他們,而是想方設法創新機制來幫助和包容他們。林格長,還有本期週刊封面報道里的老楊、韋女士等的經歷,都是很好的證明。
面對社會轉型期的各種矛盾和管理難題,上海公安機關領導有過一個形象的比喻:“水龍頭下面拖地板”。如果源頭上沒把握好,僅靠執法部門在末端治理,無論如何是不可能收拾乾淨的。我們說“以人爲本”,真正的源頭,不就是認識好、處理好人的問題嗎?
一個人的生計,也是民生。在理解和體諒民衆難處的基礎上,千方百計地維護好、協調好、解決好各類社會羣體的利益訴求,是對各級政府執政能力的考驗,也是建設法治社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