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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隋文通訊員李碩)面對老鄉熱情幫助,張良不僅不知感恩,反而把黑手伸向了老鄉。近日,經新華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新華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張良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29歲的張良是邯鄲人,曾在2009年11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2010年11月,張良刑滿釋放後,來到石市謀生。由於人生地不熟,張良找到了同在石家莊市打工的王正,王正熱情接待了張良,並積極替張良聯繫工作,還讓張良在自己的家裏吃住。12月3日的晚上,王正外出,其妻子和孩子在臥室睡下。張良趁王正妻子和孩子熟睡之機,從王正妻子的褲子口袋中掏出700元現金,並偷偷從臥室的褥子下面,將白天王正交給其妻保管的20000元現金偷走。臨出門時,張良還順手拿走了王正妻子的手機並從王正的院子中將電動自行車騎走。當晚12點左右,王正返回家中,發現家中現金和手機等物品被盜,於是報警。經公安機關全力偵查,於今年1月將張良抓獲歸案。(文中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