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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近日審議並原則通過市財政局、市科委擬定的《天津市市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實施方案》,將通過財政撥款、貼息貸款、擔保貸款、周轉價款、股權投資等方式,充分發揮30億元專項資金的引領和放大作用,分門別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據了解,『十二五』期間市級財將安排預算資金30億元並引導組織融資,共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方案》中指出,將通過政府無償資助方式,重點支持科技服務平臺建設和獎勵曲線自主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對市科委認定的成長期和壯大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將通過商業性貸款貼息及有關費用補助,分別給予為期兩年,不超過500和1000萬元的貼息貸款;對於不具備向金融機構融資條件,但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期限不超過兩年,額度不超過200萬元的無息周轉金支持;對於資本金規模較小,但發展前景好,經過培育並可在一定時期內具備上市條件的科技小巨人企業,可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引導資金吸引風險投資跟進,擴大企業資本金規模,加快創新項目的實施轉化。
同時,本市還將安排政策性擔保貸款貼息、擔保費用補助和擔保貸款風險抵押等專項財政資金。《方案》中還提出,采取金融機構融資、市場化運作、財政貼息等方式,對成長期和壯大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資金支持時,將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銀行信譽度、科技成果、發展前景等情況,分別通過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商業保證保險貸款等不同的標准信貸產品實現資金扶持。(記者谷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