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爲深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靜海縣人民檢察院在24個試點村(現已擴展到53個)啓動了農村“兩委”巡查工作。通過列席兩委會議、聽取村民理財小組工作彙報、入戶訪談、對村街重大事項把關監督、開展法制講座與政策宣講等方式,對農村兩委班子成員遵紀守法、廉潔用權、村務公開、治安綜合治理、受政府委託履職等情況進行巡查,在推進農村兩委班子規範化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人員廉政建設、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爲基層排憂解難等方面取得實效。
一是注重用權監督,在促進議事規範上見成效。該院採取不定期列席兩委相關會議等形式,重點對議事規則、議事程序和議事內容等情況進行巡查監督,對違反村民自治法、議事程序不規範等問題及時提出糾正意見,促進了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規範化,維護了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二是注重跟蹤督察,在確保決議落實上見成效。在對兩委議事程序進行巡查監督的基礎上,該院重點加強對決議落實情況的跟蹤督察。三是注重懲防並舉,在涉農職務犯罪預防上見成效。在巡查工作中,該院充分發揮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在依法查辦涉農職務犯罪的同時,不斷加強涉農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四是注重排查調處,在化解社會矛盾上見成效。在巡查工作中,該院立足檢察職能,積極開展化解社會矛盾的各項工作,維護了農村基層社會和諧穩定。依託檢務工作站,建立了受理、接待、批轉、查辦、答覆等一整套信訪工作流程,使羣衆反映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就地解決。同時變坐等上訪爲主動下訪,深入排查不穩定因素,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五是注重排憂解難,在爲農村羣衆解難題辦實事上見成效。在巡查工作中,該院幹警對農村羣衆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有了更加深切的體會,對於基層羣衆的實際困難和合理訴求千方百計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