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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施耐庵文學獎組委會發布公告:經提名委員會提名,組委會辦公室審核,產生前50部作品參加第二輪提名推薦,從即日起進入提名委員會第二輪投票階段。
據悉,施耐庵文學獎參評作品提名工作於今年4月25日啟動,由海內外50多名著名評論家、作家、文學編輯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向組委會提交提名作品。經過3個月的提名推薦,第一輪推薦工作於8月7日圓滿結束。經組委會辦公室審核,票數領先且符合《施耐庵文學獎評獎辦法》規定的參評條件的前50部作品順利入圍。
施耐庵文學獎,全稱為“施耐庵長篇敘事文學獎”,是以“中國長篇小說之父”《水滸傳》作者施耐庵命名的文學獎項。該獎由江蘇省興化市人民政府設立,施耐庵故鄉興化為永久頒獎地。該獎面向海內外所有作家。
施耐庵文學獎每兩年評選一次,逢單年評獎並頒獎。每屆評出4部作品,其中海外作品1部,首屆每部獎勵10萬元;另設特別獎1-2部,獎勵興化籍作者的作品,獎金另定。本次評選范圍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間的作品。
參評作品要求充分展示和彰顯漢語的藝術韻味,注重中國的本土經驗和文化;突出對人的生存狀態和精神世界的多方位、多層次的表達,同時鼓勵對漢語敘事方式的探索和創新,拓展漢語敘事創作的廣闊空間。
該獎由著名評論家、作家、資深文學編輯組成提名委員會,由國內外權威文學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每屆聘請不少於50名專業人士,評審委員會每屆聘任11人,其中主席1名,委員10名。評審委員會委員為終身聘任,除特殊情況外,不再更換。
江蘇省作協黨組書記、主席范小青受聘為該獎項提名委員會主席,中國作協副主席陳建功擔任該獎項評審委員會主席。評獎程序為,提名委員會通過2輪推薦確定候選作品,每個委員提名與獲獎數等同的作品,並寫出不少於200字的提名理由。組委會按得票多少確定前50部作品,再由提名委員會投票,產生前20名作品,提交評審委員會終審評選。提名理由與投票結果均在媒體即時發布。評審委員會原則上通過3輪投票確定獲獎作品,評審意見、評審結果均以實名由組委會發布。評獎年的10月中旬在江蘇省興化市舉行頒獎儀式。
附50部作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