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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深夜,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某房間突然著火,該房間旁的手術室內正在進行手術的醫務人員自行撤離,將已經處於麻醉狀態的病人留下,導致病人窒息而死。對此事故,有律師認為,醫院有保障病患安全的法定義務,“無論最後結果怎樣,醫院必須要承擔責任”。
起火初期醫生仍堅持手術
記者昨天上午趕到事發現場時,失火手術室所在的該院外科大樓3樓的外側牆體被部分熏黑,窗戶玻璃完全爆裂。警方已經拉起了警戒線,整個三樓都不允許人員進出。雖然經過一夜的消防撲救,但此時室內還是可以聞到燒焦的味道,走道的兩面牆壁焦黑一片。
有該院病患稱,當時手術室裡除了接受截肢手術的病人朱某,還有總共6名醫護人員,包括2名護士、2名麻醉師和2名醫生。手術進行過半,有一名護士聞到了刺鼻的焦味,立即跑出手術室尋找原因。醫院某名護士對記者說:“聽說她看到隔壁手術室的一臺正在進行消毒作業的臭氧消毒器發生自燃就去尋找滅火器,說是還撥打了119報警。”而仍然留在手術室裡的另外5名醫護人員則繼續進行手術。據院方介紹,手術沒有終止是因為傷者傷勢很重,手術不適合暫停。同時醫生也覺得火勢應該不大,沒有必要停止手術。
“隔壁的火不知道什麼原因一下子突然大了起來,煙霧把牆壁都烤焦了”,知情人士稱,隨著煙霧越來越大,之後兩名麻醉師隨同另外一名護士跑出手術室呼救,而剩下的兩名主刀醫生則還在進行手術,直到火災引發電線短路,手術室內一片漆黑。
“斷電後,兩名醫生沒有等到之前出去滅火求救的同事回復,也自行跑了出來”,這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消防隊不久後趕到醫院,在大門口遇到這兩名跑出來的醫生,“醫生告訴消防員手術室裡還有個病人,但等到病人被抬出火場時已經確認死亡”。
記者了解到,死者姓朱,年齡將近50歲,為上海本地戶籍。當時正在3樓的第二手術室進行手術,且手術基本接近完成。
目前,6名當時在場的醫務人員已被帶往公安局協查。消防部門初步認為,失火原因基本為手術室隔壁房間的一臺臭氧消毒器燃燒所致,具體原因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院方表示醫生撤離時無法帶走病人
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第三人民醫院宣傳部門在接受采訪時向記者證實,在最後兩名醫生跑出來後,他們曾向已經進入火場的消防隊員詳細說了手術室的位置,並表示可以隨消防隊員一起進去救人。但消防隊員告知根據慣例,他們不可以進入,拒絕了他們的請求。
院方表示,醫生撤離時沒有將病人一起帶走,是因為當時病人身上插滿導管,而手術臺的輪子需要開啟電源按鈕纔能推動,但主刀的這兩名醫生不清楚開關在哪兒。“如果沒有滑輪的話,這架手術臺至少要3名以上壯男纔能抬起”,院方負責人表示,醫生當時應該也“無能為力”了。
專家質疑醫院為何缺乏應急預案
手術進行中發生意外,醫生有沒有責任確保病人的安全?記者就此采訪了上海律師協會醫療糾紛研究室主任盧意光律師。
“醫院有保障病人安全的法定義務,這就好比乘客乘坐飛機,無論是機師還是乘務員,都必須保證讓顧客和乘客先行離開。”不過,盧意光同時也認為,如果當時情況確實已經危及到醫務人員自己的生命,那麼他們做出這種反應也可以理解,“如果要追究醫生的法律責任,則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即嚴重瀆職或在明顯威脅患者生命且自身沒有受到傷害的情況下,任由這種威脅發生。”
盧意光表示,他個人認為對於責任的認定可能會比較集中在醫院身上,而醫生很可能只從道德上給予譴責,“為什麼失火後會亂作一團,為什麼沒有應急預案?即使醫生要撤離,對病人也不該扔著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