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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咪出席發布會
8月23日晚,歌手張咪在首都機場被北京朝陽警方帶走,原因是兩投資人報警,指張咪以籌資巡演為名詐騙150萬元。昨天下午,張咪在北京召開記者發布會做出澄清,詳述涉嫌詐騙的音樂劇項目進程,並表示該項目目前處於執行過程中,並無詐騙行為。張咪還反指詐騙案件舉報人齊麗英(英子)、黃子琦纔是『詐騙』。『我很負責任地說,我不是詐騙犯,我是被詐騙的。』
詳述事件始末
我不是詐騙犯,項目在進行
昨日下午2時,歌手張咪與律師王軍,就事主齊麗英、黃子琦指責張咪涉嫌詐騙150萬,在北京召開了說明會。張咪通報了音樂劇項目進程,並當眾表示:『我很負責任地說,我不是詐騙犯,我是被詐騙的。』
據在現場參加張咪發布會的記者介紹,昨天下午,張咪身穿一套白色夏裝,很平和地出現在媒體面前。談及糾紛的過程,張咪透露,是齊麗英主動提出把資金打在以張咪名義開設的賬戶下:『在商討簽訂合約時,我們就投資款的進賬有一個會議,在場的人有四人,並有會議記錄。』
對於黃子琦,張咪稱黃也是主動要求加入項目,但她承諾的100萬投資中,到現在還有50萬沒有到位。到今年7月,音樂劇因為各種原因進度受阻,張咪表示齊和黃開始流露撤資意願:『一個月前,英子突然提出想單方面解約撤資的想法,但是根據她與外方的合同的約定,她無法向外方提出撤資,一旦提出就構成了合同違約,所以就把矛頭指向了我,讓我退還她100萬以及利息。我告訴她我只是項目的參與者,而不是合約的履約人,我沒有權利來承擔這個責任。盡管如此,她屢次帶人到我住所找我要錢。我只好在7月30日向公安機關報了警,也搬了家。』
張咪表示,齊麗英和黃子琦不按協議支付餘款,還索要高額利息,她們纔是『詐騙』。
回應機場『被抓』
我不是潛逃,是出差
8月23日,張咪被曝『前往機場准備潛逃出國』。昨日在現場,張咪解釋說,『我是出差,因為業務上的需要,我定了8月17日前往加拿大的機票,但由於簽證問題,延遲到8月23日出行。但當晚在首都國際機場,齊麗英及黃子琦帶著一群人搶走了我的護照、行李和我助手的手機,我被一群人圍困在車裡,我當即報了警。警察來後把我們雙方帶到了派出所分別做了問詢筆錄後,我就回了家,但沒想到在我接受問詢筆錄的時候傳聞已被散播。』
張咪的律師發言稱,從法律角度看,張咪『詐騙』罪名並不成立。
對於涉嫌詐騙的音樂劇《中國一夜》,張咪表示該項目仍在運行中,是正常的文化項目。但在說明過程中,以張咪的名義開設,齊麗英、黃子琦等的投資款項都打入其中的該音樂劇『專款專用賬戶』成為關注焦點。律師出示制作方分別與齊麗英和黃子琦簽訂的合同,證明合同中明確寫到了該『專款專用賬戶』的存在,並且開戶人是張咪。
華西都市報記者杜恩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