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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訊重慶晚報記者昨日從雲陽縣政府新聞辦獲悉,雲陽“包工頭自殺,死後留有送禮單”一事調查處理結果出爐,雲陽縣紀委責成相關部門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自殺的包工頭叫餘雲,今年40歲,4年前開始包工。今年7月7日晚9點多,餘雲離家出走,當晚11點獨自來到雲陽濱江路兩江假日酒店大堂喝酒,喝到晚上12點酒店客人散完了,他還不肯離去,最後在酒店保安的催促下才醉醺醺地離開。後來,餘雲被警方發現死於江中,肚子上還綁着兩塊10公斤重的石頭。警方通過現場勘察和對死者在辦公室的遺書判斷,認定餘雲系自殺。
餘雲辦公室留有一本記事本,記載的是他一些日常開銷流水賬,其中涉及向政府有關部門人員“請客送禮”的清單。
有關方面調查發現,餘雲違法建設了一個叫“錦苑住宅樓”的樓盤。該樓盤位於雲陽新縣城民德路前段,於2008年1月動工,整個工程分兩棟,目前有一棟已建一層磚牆,另一棟已建基礎,由於無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的許可手續,已被強制停工至今。
餘雲在遺書中聲稱“由於本人欠賬太多,精神壓力太大,無心留戀於人世,故了此殘生”,並對死後欠賬怎麼處理等後事做了交代。據瞭解,截至今年8月11日,雲陽縣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餘雲的債務糾紛案件18件,涉案標的200多萬元。
據初步估算,餘雲欠了400萬債務,其中包括借親戚幾十萬元和部分高利貸。餘雲在“送禮清單”中稱,送給雲陽縣城鄉建委城建監察大隊3000元贊助款,送給雲陽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3000元慰問金。記事本所寫內容引起雲陽縣紀委高度重視,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情況屬實。
隨後,有關方面對上述兩個單位的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和批評教育,並責令退還贊助款和慰問金。重慶晚報記者陳國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