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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夏英宋京記者馬輝)將嬰兒的手腳印給店家制作紀念品,結果紀念品沒做成。這讓消費者胡欣一家氣憤不已。
寶寶的百天,在民間稱之爲“百歲”,寓意寶寶長命百歲。爲紀念這一重要時刻,胡欣在小孩“百日”這天,特意從武昌來到漢陽的“幸福寶寶兒童用品經營部”,訂製了立體手腳印、胎毛吊墜及印章等3個紀念品,共花費750元。
商家一直沒給手腳印,商家後來才說,手腳印做壞了,並同意退款。胡欣要求十倍賠償,遭商家拒絕後,便找到琴臺工商所投訴。
工商人員調查時,店家解釋說,因師傅突然離職,新人業務不熟,只能將手腳印做成半成品。
後經調解,商家昨日同意,將半成品送給顧客,並退手腳印的製作費470元,另賠400元作爲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