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由於對購買的手機質量不滿,市民王某在酒後怒砸移動營業廳,並打傷前來勸阻的民警。昨日記者獲悉,密雲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4月,王某在中國移動密雲南門營業廳以『預存話費返還手機』的形式購得一部手機。不料,該手機頻出故障,王某多次前往營業廳溝通也未獲得解決。6月15日,該手機再次在通話中出故障,氣憤的王某借著酒勁前往移動營業廳討說法,沒料因為工作人員已下班吃了閉門羹,王某隨後自行撥打110報警,聲稱要砸營業廳。
不久,幾位民警趕到現場,王某仍踢踹營業廳玻璃門不聽勸阻,民警對其口頭傳喚,王某又對民警進行毆打,造成兩位民警身體不同程度受傷。後經法醫鑒定,兩名民警均受輕微傷。
在法院審理階段,王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非常後悔,願意認罪伏法,並積極對被害人進行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妨害公務罪,由於其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了當事民警的經濟損失,並且得到被害人的諒解,故對其依法從輕處罰,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