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於凌晨醉酒駕車,以致接連刮蹭兩輛轎車,經當場檢驗,其血液內酒精含量高達255.43mg/100ml。日前,南開區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該男子拘役2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今年5月10日凌晨2時許,本市男青年姬某飲酒後駕駛一輛白色夏利轎車,沿本市南開區士英路由北向南掉頭行駛時,分別與兩輛轎車發生刮蹭,後被交管部門查獲。經當場對姬某血液酒精含量檢驗,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55.43mg/100ml,屬於醉酒狀態。後經鑒定,上述兩輛小客車車輛損失共計8600元。姬某已對受損車輛經濟損失全部賠償完畢。(記者孫啟明通訊員南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