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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迪帕克·喬普拉著
葉欣譯
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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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孩子明辨是非
因為我們都是在這個不重視精神生命的社會中長大的,所以一提起做孩子們的精神導師,我們就感到迷惑。這與僅僅是一個好的、愛孩子的家長之間有什麼不同呢?我們用一個所有孩子都會遇到的重大問題來說明這一點:教給孩子如何明辨是非。
我想我們都贊成拋棄那種舊有的懲罰和責罵的教育方式。家長把自己塑造成一個懲罰者,只能證明自己還未走出道德困境,孩子們會察覺到家長們言行不一之處。孩子們或許因為害怕受責罰而學會了遵從家長,但在情感層面,直覺告訴他們,靠威脅和強制對待孩子的家長絕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好家長』。
我們都知道,盡管我們都是為了孩子好,但僅僅是出於自己的憤怒和失意就去責罰孩子的次數卻越來越多了。如果我們仔細回頭檢視,就會發現那是我們自己內心都沒能解決的問題,現在卻用責罰的手段強迫孩子們去解決。我們真的相信一輩子都做好事是可能的嗎?我們是否害怕做了壞事會遭到神的懲罰?當我們不確信在這個世界上正義一定能挺身而出並戰勝邪惡的時候,邪惡是不是一種讓我們感到無助的力量呢?
我們在選擇教育孩子方式的過程中也顯露出我們自己精神世界的脆弱,即使在我們試圖慈愛、溫和地對待孩子時,也一定會經常激起自己心中的疑惑,無一例外。做精神導師遠遠超過我們的行為舉止,我們的責任是向孩子傳授精神生命的真理。
教導精神意義的最簡單辦法是創造一個汲取精神之愛的環境。孩子的出生就是這種愛的體現,家長們都希望加倍報答這種恩賜,我覺得這是一種基本的興奮。我能有信心來寫這本書,是因為我從我的兩個孩子身上學到了七大精神法則。因為純真,孩子們是愛與誠實的最挑剔的老師。無論你是在教導什麼法則,除非你用全部的精神之愛去教育孩子,否則一旦沒有人強迫孩子去遵守這些條文,這些法則就會立刻變成一紙空文。
在我兩個孩子很小的時候,我和妻子本能地遵循了一些後來我將之昇華為原理的實踐:
●我們告訴孩子把精神看做真實存在的,去相信精神是一切愛的源泉。這是我們對精神的通俗易懂的定義。
●我們不會給孩子任何壓力,要求他們去追求傳統意義上的成功。這是以我們的方式告訴他們,上天看重的是他們是誰,而不是他們乾了什麼。
●我們從沒覺得要去責罰他們,我們在失望、生氣和受傷害的時候會很坦誠地讓孩子們知道。這是我們的教育方式,以反思替代規則。
●我們永遠記得孩子是上天賜予的禮物,並且讓孩子知道我們就是這樣想的。我們告訴孩子,養育他們長大成人是多麼光榮和榮幸。我們不佔有和掌控他們,不把自己的期望強加在孩子身上。我們從不將他們與別人比較,無論是優點還是缺點。這是以我們的方式讓孩子們擁有完整的自我人格。
●我們告訴孩子,他們擁有改變別人命運的天賦。我們也告訴孩子,他們能夠改變和創造自己的命運。
●我們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告訴他們什麼樣的成功纔是重要的,即能讓他們發現值得奮斗的有意義的人生目標,能給他們帶來快樂的人生目標。這是我們所知道的能給別人帶來快樂和意義的最好方式。
●我們鼓勵孩子們有自己的夢想。這是以我們的方式告訴孩子,相信自己的願望,這是到達內心世界的正途。
我們不是完美的家長,很多時候我們與理想擦肩而過,但我和妻子找到一個辦法,通過靈感來培養孩子。『靈感』在這裡的真正意思是展示如何進入『在精神之中』的狀態,就是『呼吸神的氣息』。這也可以用來解釋擁有熱情的意義。
最後一點至關重要。身為家長,如果你確實要用一種切實可行的方式教給孩子精神法則,你必須清楚你自己是不是成功的。判斷你成功與否的最簡便方法就是看你的孩子是不是有靈感和熱情。靈感、熱情和愉悅都是精神的品德,沒有了它們,一個人活多久都不會有精神生命。
借此機會我要表達對我妻子麗塔的最深切的感謝,她的愛和善的本性永遠為我引路。她的精神本性也指引身為家長的我們不應當做這些事:我們不應當命令孩子服從我們或者把我們樹為權威,不應當裝作永遠知曉答案,不應當壓抑我們的感受或者告訴孩子這麼做都是為了他們好。我們每一天都要努力培養孩子以他們自己的方式生活,而不是過我們後悔沒能過上的生活。
所有這些方法都可歸結為一句話:每個孩子都需要得到家長所能給予的全部的成熟之愛。讓愛變得成熟,而不只是時間概念上的成年,纔是在愛背後的有意識的精神目標。孩子的出生讓我們變成了他們的精神導師,在未來的歲月中我們依靠愛的恩賜指引我們前進。精神使我們擺脫了個體容易犯錯的天性,同時也給孩子們上了最深刻、最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