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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徐悲鴻《人體蔣碧薇女士》
盡管人們對國內藝術品市場制假販假的狀況早已見怪不怪,但有時候假得實在太出奇,也不得不嘆服。
不久前媒體披露,北京九歌國際拍賣公司去年6月以7280萬元拍出的所謂徐悲鴻油畫《人體蔣碧薇女士》,被10位中央美院畢業生聯名發表公開信指稱其應為當年他們同學的習作。
這10位老同學還發表了5幅與《人體蔣碧薇女士》場景、人物都相同、視角各異的油畫,並解釋道,那是上世紀80年代在中央美院第一屆油畫研修班時畫的。這個所謂的『蔣碧薇』,就是十多個同學一起畫的模特。
這幅偽作還有徐悲鴻長子徐伯陽所寫『真跡證明』,以及他與這幅畫的合影。這樣的『真跡證明』足以與史樹青、楊伯達等為『漢代金縷玉衣』開的證書『媲美』了。
這件事應該讓人們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畫家的兒子未必就能鑒定父親的畫。藝術家的家屬在西方一些國家往往是鑒定該藝術家作品真偽的『終審者』,但那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管誰來鑒定,他都必須承擔社會責任和法律責任。他的學術水准和道德水准要接受社會的監督和法律的制約。那些不負責任亂鑒定的家屬、專家或機構,都會被無情地淘汰出局,甚而受到法律制裁。誰肯將自己一輩子的榮譽和利益來開玩笑?而我國目前,不負責任的鑒定給鑒定者帶來的害處遠遠不及所帶來的好處,故造成藝術品市場鑒定家與制假販假者共舞狂歡的『盛景』。
話說回來,有些鑒定者不負責任的鑒定未必完全出於利益,亦有人情難卻所致。這其實涉及一個觀念問題。如果別人要他一起去偷竊或詐騙,他一定不肯去,因為他知道這是違法和不道德的。而中國人自古將收藏當作『玩』的,故有『古玩』之說,所以鑒定也不妨『玩玩』,沒當作多麼嚴重的問題。如果告訴他,那是在詐騙,而且詐騙金額可能高達數千萬乃至上億,打死他都不敢。
還有種觀念認為,玩得起這麼貴的藝術品者都是大富豪,讓他們損失點有什麼關系?且不說大富豪的合法權益也應該得到保護,事實上收藏、投資藝術品的人不僅僅有富豪,普通收入的民眾為數更多,受害尤烈。另外,目前中國藝術品投資已不僅是個人行為,投入的不僅是個人稅後的錢,許多機構和基金等也參與進來,甚至有成為主力的趨勢。如果贗品混入,損失涉及面會很大,可能會使得企業破產,員工失業,銀行壞賬;如果是作為金融產品發售的,那麼投資的『股民』們將血本無歸。國家稅收的損失更不言而喻。
我國藝術品市場這種亂象的改變,首先要從觀念改變開始。從個人投資者、經營機構,到政府主管、監督部門和法規制定者都要對藝術品市場所涉及的厲害關系重新認識,要重新修訂適應新情況和有利於藝術品市場健康發展並兼顧各方合法利益的法律法規。久為業界詬病的我國文物法第六十一條(該條規定,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也到了不得不修改的時候了。否則,卑鄙的欺詐行為勢必暢行於藝術品拍賣業而不受制約。林明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