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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昌平)今天上午9時30分,冷光強律師向大興法院提交了民事訴訟狀及兩份證據,大興法院予以受理。冷光強是李磊岳父母的代理律師,該民事訴訟狀系李磊岳父母狀告李磊的奶奶和姥姥,訴訟請求是對李磊家的財產予以析產,並依法分割。這是李磊在上週五被執行死刑後,圍繞李家財產展開的第一起訴訟。
冷光強律師告訴記者,他提交的證據主要是李磊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在上一次立案時,大興法院曾以李磊尚未死刑複覈完畢爲由,不予受理,而上週五李磊被執行死刑,冷光強今天再次立案,遂獲受理。
據瞭解,北京市高院對李磊案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裁決後,李磊的岳父母、奶奶、姥姥未能就析產繼承事宜達成一致性意見。根據冷光強的初步調查,李磊家的共同財產目前已有約200萬元,分別是位於大興區黃村鎮清城名苑北區的房屋一套,價值約190萬元;朗逸小客車一輛,價值約10萬元。此外,李家還有6套期房,這些期房也要依法確定歸誰所有,然後再由相關繼承人繼承。
在9月16日被執行死刑前,李磊遞交給法官一封信,信中主要內容是對其家庭財產的歸屬作出說明。有消息稱,李磊把大部分財產都留給了他的奶奶。不過,冷光強律師介紹說,李磊的個人財產,將首先要用來支付法院判其賠償死者親屬的345萬元賠償金,然後他纔有權將其剩餘的個人財產進行處分。而屬於李磊父母、妻子、妹妹、兩個兒子的財產,作爲殺死他們的兇手,李磊既無權繼承,也無權處分,並決定將這些財產留給誰的。
冷光強律師介紹說,李家的幾套期房無購房合同,均是拆遷補償協議規定的拆遷補償房屋,而這些房子也是李家最大的財產。如何確定這些房屋的歸屬,要看法院調取的證據,按照協議,房子在誰的名下,就由誰的繼承人來繼承。
被告方的律師也表示,李家有繼承權的各方親戚均沒有調解方案,通過訴訟來析產是大家的共識。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