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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9月29日電(記者嶽德亮)浙江省環保廳最新通報的2011年1月至8月全省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情況及初步考覈結果顯示,約七分之一跨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不合格。
記者29日從浙江省環保廳瞭解到,今年1月至8月,全省69個參與交接斷面水質評價的設區市市區、縣(市)中,初步評價結果爲優秀的7個,分別爲寧波市、台州市、麗水市、文成縣、海鹽縣、三門縣和景寧縣;良好的有45個;合格的7個;不合格的10個,包括嘉興市、金華市、富陽市、樂清市、海寧市、浦江縣、義烏市、東陽市、永康市和天台縣。
浙江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與1月至7月評價結果相比較,評價結果變好的有溫州市、德清縣和嵊州市。
據瞭解,浙江省環保部門已開始執行逐月公佈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情況及初步考覈結果。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於2009年7月出臺了《浙江省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護管理考覈辦法(試行)》,明確規定要每年對交接斷面水質進行考覈,考覈結果作爲當地領導幹部綜合考覈評價、經濟獎勵處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水資源認證審批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