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慶晚報訊璧山男子楊某發現一些小型賓館和娛樂場所管理上有漏洞,單獨或夥同他人在沙區、南岸等地盜竊8起。10月10日,因犯盜竊罪和敲詐勒索罪,楊某被沙坪壩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
今年33歲的楊某,曾因吸毒被勞教兩年。去年7月18日,他以客人的身份混入南岸區大商會所,進入“龍33”號房間,將客人陳某的儲物櫃手牌偷走,打開儲物櫃,拿走9600元現金和一把奧迪車鑰匙。出了會所,他很快找到了陳某停在會所外的一輛奧迪轎車,並開走。
第二天,他在後備廂找到了陳某的電話號碼,威脅陳某不拿錢給他,他就把車砸了,並多次要挾。陳某隻得通過轉賬方式,給了他5000元。可楊某並沒有將車子停放的地點告訴陳某。經鑑定,該車價值12.6萬元。
據統計,楊某單獨和與彭某一起作案8起,共盜得現金4.3萬餘元。如果加上兩部轎車,涉案金額已達23.7萬餘元。
重慶晚報記者王明實習生洪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