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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不想修4S店索要4000元拆解費
本報記者曉巖實習生榮靜
12日,於女士的愛車出了交通事故後,到東南湖大路與世紀大街交會處的長安鈴木4S店維修,車損費用起初估價爲5.6萬元。當於女士表示不在4S店維修,4S店卻稱要拖走必須交4000元拆解費。車拆開看看就需要這麼高費用?收費的依據在哪裏?於女士提出質疑。
不交拆解費不讓取車
據於女士介紹,12日12時許,她的愛車與其他車輛相撞受損。“事故處理後,我將車送到了長安鈴木4S店維修。”於女士說,該店工作人員將前機蓋卸下檢查後表示,如果要維修該車需要5.6萬元。
“購買同樣的新車才需要6萬多元,而4S店維修就要5萬多元,還不如再加一些錢買一輛新車。”於女士說,得知維修費用太高,她表示不想在這裏維修,但4S店的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如果不維修,需要交納4000元的拆解費,否則不能將車取走。
拆了幾個螺絲竟要4000元
13日9時30分許,記者來到位於東南湖大路與世紀大街交會處的長安鈴木4S店看到了於女士的黃色鈴木雨燕,該車的前機蓋子和前保險槓都放在地上。
“你看看,他們就卸下這幾個螺絲竟然要4000元。”拿着4S店工作人員卸掉的螺絲,於女士說,“我們也不是不想給拆解費,而是對方索要的錢款太多了”。
“我們要給1000元的拆解費,但他們不同意。”於女士說,車拆開看看就收這麼多錢,她接受不了。當她提出維修車輛的部分零件,4S店還不同意。
於女士說,在簽字進行維修時,4S店的工作人員還沒有檢查定損,她也不知道具體的維修費用,如果早知道需要這麼多錢,她根本不會在4S店維修。
拆解費收取額度車主事先知情
隨後,記者在長安鈴木4S店見到了該店的負責人黨先生,據其介紹,於女士將車送來維修時要求定價核損,他們拆開檢查後定損爲5萬多元錢。“我們在定損前於女士在維修單上簽字了,並同意了我們在上面寫的‘不進行維修收取總維修費10%的拆解費’款項,而我們不檢查也不會知道具體的維修費用。”
黨先生表示,於女士的車是發生交通事故後送來定損的,而他們給出定損額度後,於女士就向事故的對方索要賠償款,如今她已拿到賠償款,卻改口說不想在這裏維修了。
“我們是根據事先的規定索要拆解費。”黨先生說,原本於女士的拆解費是5000多元,領導經過協商決定讓其繳納4000元的拆解費,但他們不同意。如果不如數交納拆解費,4S店是不可能讓於女士將車取走的。
13日11時許,當記者離開長安鈴木4S店時,當事雙方正在對拆解費進行協商。
車主可主張部分條款無效
13日15時許,針對拆解費的問題,記者諮詢了吉林良智律師事務所的陸瑋昱律師。陸律師表示,此事主要看雙方簽訂協議是否合法有效,如果協議有效,車主應當支付費用。但因協議上的拆解費數額不夠明確,雙方對協議中的部分條款存在爭議,車主可以主張合同部分無效。
陸律師表示,此事車主和4S店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車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主張協議中的部分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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