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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網絡謠言』在論壇引發熱議(來源:新華網)
系列評論之一:有了『麥克風』不等於可以『亂放風』
互聯網上的謠言、謊言已成公害,這樣的害群之馬,必須得而誅之。試問造謠制謊者,當你在互聯網上點邪火煽歪風,肆意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權益的時候,你的居心何在,良知何在,公民基本的社會責任何在!謠言是『看上去很美』的毒蛇,那些輕信謠言甚至傳播謠言的人也需要反省,切莫一再被謠言欺騙了情感,誤導了認知。
互聯網從來就不是絕對的私人空間。帖文、博文、微言,看似『個人的』感受和表達,實則都是在公共信息平臺上發布的。從這個意義上講,『麥克風』從一開始就帶有公開、公共的性質。
互聯網也從來不是純粹的虛擬空間。它與現實社會始終是聯系在一起的,而且越來越緊密。從這個意義上講,互聯網上的行為與現實社會的行為一樣,必須受到社會道德和法律的約束。
系列評論之二:誰該為網上謠言埋單
互聯網是一個公共信息平臺,你搭建了這個平臺,就有責任管理好這個平臺,最起碼的,要保證這個平臺的信息不危害社會秩序,侵害他人權益。這是個再簡單不過的道理。然而,讓筆者不能理解的是,總有一些『喊冤』、『叫屈』聲在為自己辯解。
有網站喊冤:是網民在這裡造謠,說什麼怎麼說是網民的事,我們不好管也管不了;也有網站叫屈:其他網站上發了,我們只是轉載,責任在他不在我。
這些話,乍聽起來似乎有點道理,但稍一推敲,大謬不然。就好比,一個轄區裡總是發生盜竊案,你能說這只是小偷的責任,與轄區管理者無關嗎?再有,你買到了假貨,你再把假貨賣給別人,你能說這只怪前邊那個賣假貨的,與己無關嗎?喊冤和叫屈是根本站不住腳的。
系列評論之三: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
也有專家建議,除了適用現有的法律外,應該針對互聯網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盡快補充、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相應的監管制度,給互聯網的輿論場劃一個明晰的制度邊界,讓管理網上行為的規則更細致、精准。
事實上,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都不允許在『虛擬世界』裡肆意妄為。美國頒布多項相關法律法規,將互聯網『與真實世界一樣進行管控』;韓國政府施行網絡實名制,要求網站對留言者的身份信息進行記錄和驗證,否則將對網站處以罰款,承擔法律責任;英國一方面依據現有法律進行管理,並不斷出臺新法應對新問題,另一方面組織行業協會規范網絡運營機構和用戶的行為。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