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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重重:迴應自相矛盾暴露灰色鏈條
帶着對違規分包和工程質量的種種疑問,記者先後兩次來到工程承包單位中鐵九局和業主單位瀋陽市鐵路局。
按照合同法和建築法的相關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將工程肢解後以分包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然而,中鐵九局的轉包行爲恰恰違反了這三條規定。
在違規分包中,最令人不解的便是爲何會出現“騙子承包、廚子施工”的荒誕局面。對此,記者先是從中鐵九局宇鬆項目部於2011年1月26日的一份文件中看到這樣的說法:“由於中鐵九局宇鬆項目部在勞務分包資質審查時把關不嚴,導致江西昌廈建築工程集團公司在無隧道施工資質的情況下,承攬了隧道施工任務。”
項目部的一名負責人聶喜峯稱:“負責資質審查的是公司的成本管理部,審查時只是直接看的原件,上面都蓋了公章,並沒有用別的方法進行審查,證件全了就行了。”而中鐵九局三公司的一名王姓負責人則不經意透露了事情真相:“江西昌廈是瀋陽鐵路局的一個高層領導介紹進來的,你說我們怎麼審查。”
對於分包問題,聶喜峯先是稱,他們與江西昌廈簽訂的合同並非包工包料的分包合同,而是“勞務分包合同”。而記者指出,中鐵九局與江西昌廈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明確顯示是包工包料;而且,如果只是包勞務,施工隊就沒必要偷工減料來獲取利益。聶總最終承認,九局沒有偷工減料,但的確存在工程分包的問題。
隨後,記者出示多份證據指出工程質量的問題,聶喜峯先是表示自己並不清楚此事,記者隨即拿出一份項目部在2010年7月印發的《處罰決定》,文件稱,“江西昌廈公司,由你公司負責施工的頭道松花江3號特大橋工程,在灌注C35混凝土時野蠻施工,擅自用吊車掛吊斗向澆築的混凝土中添加塊石,嚴重影響基礎混凝土強度……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並在最後作出處罰一萬元的決定。
對此聶總又表示,當時是現場監控發現存在問題,公司讓他們清理,並下發了文件。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項目部在2010年7月後並未就此進行徹底調查,這樣的行爲也並未停止。
記者向瀋陽鐵路局和中鐵九局相關負責人詳細反映了宇鬆工程的問題後,引起其重視。中鐵九局副局長趙鐵軍向記者表示,中鐵九局已就此成立專門調查組,將對相關橋墩進行鑽芯取樣,絕不容許存在工程質量問題;對於暴露出的管理缺失,則應充分總結教訓,避免再次出現此類問題。瀋陽鐵路局副局長王凡也向記者表示,已成立專門調查組梳理問題、實地檢測,並將按照規定對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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