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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藥入口治病,毒藥入口致命。藥品安全有多重要,毋庸贅言。
近年來,國內召回案例並不多見,說明我國藥品安全的整體情況不錯,但也折射出藥品召回的不易。
藥品召回,藥廠既不願做,也難做。一召回,損了利益、折了聲譽,藥廠自然不願做;藥品從藥廠到患者,其間經歷多道環節,要想做到銷售鏈條上“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單靠藥廠難度比較大。
如今,醫療機構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這將是對藥廠的有力監督;醫療機構要建立覆蓋藥品購進、儲存、調配、使用全過程質量控制的電子管理系統——一旦要召回,這個系統或許能幫上藥廠大忙。多了一個監督者,又多了一個助手,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有義務協助藥廠召回,這一“捆綁”可謂一石二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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