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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浦東法院少年庭在圓桌法庭審理小秋秋一案。
11年前,她被診斷為不孕,『從天而降』的一個女嬰讓她感受到了身為母親的快樂;11年後,當她終於辦理了《收養證》後,卻被告知這個女兒因『來歷不明』而不能上戶口。為了給養女上戶口,趙秋萍走進法院,對公安局提起行政訴訟。2011年9月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公安機關作出的不予為趙秋萍養女上戶口的審批決定書。
1.外婆巧遇路邊棄嬰
『那麼多年過去了,我都記不清當時的具體時間了。』趙秋萍常常發呆地看著女兒的背影。
1999年,剛滿20歲的趙秋萍嫁給了羅文偉,夫妻倆恩愛無比,但隨著時間的推移,趙秋萍的心裡打起了鼓:為什麼自己老是不懷孕?
一年後,趙秋萍去醫院檢查,查出自己患有輸卵管囊腫,醫院為她進行了左輸卵管切除手術,這次手術對她來說無疑是一個沈重的打擊,趙秋萍心裡非常清楚,懷孕對於她來說將成為一件『比登天還難』的事兒。
2001年,趙秋萍家所在的村子開始拆遷。10月裡的一天,趙秋萍的母親唐雅秀和鄰村幾個要好的姐妹相約前往果園摘桔子。
『那天天氣不錯,我們六七個人在一起有說有笑地走在直通果園的小路上,忽然我聽到好像有小貓叫的聲音。』鄰村的方玉娣回憶說。
唐雅秀和方玉娣一行人同時停下腳步,『不對,好像是個小囡!』有人說。
方玉娣尋聲望去,發現了路邊的『小包袱』,她趕緊解開,果然是一個女嬰在裡面啼哭,聲音微弱。
『我們一開始以為孩子大概有什麼殘疾纔會被丟棄,打開一看,手腳都健全,上身穿了件襯衫,屁股後墊了塊東西,其他什麼都沒有了。』大家都還記得第一眼看見女嬰時的情景。
方玉娣突然想起了身邊唐雅秀的『難言之隱』:『哎,你女兒不是不能生嗎,不如把這個孩子抱去養吧。』她脫口而出。
唐雅秀一愣:『這個……還是要問問我女兒的意見。』唐雅秀從方玉娣手中接過女嬰,趕往附近的公用電話給趙秋萍打電話。
接到電話時趙秋萍正在上班,母親的話語讓她頗有些猶豫:自己以後生孩子似乎很難,但目前又住在婆婆家,如果要這個孩子,勢必先要得到夫家的認可。
2.一笑結緣視如己出
放下母親的電話,趙秋萍想先探探羅文偉的口氣,丈夫的回答有些模棱兩可:『回來再說。』趙秋萍有些沈不住氣了,她乾脆回到家將此事告訴了婆婆,婆婆倒非常乾脆:『你自己考慮清楚就行,我們沒啥意見。』
當天下午,趙秋萍與羅文偉一起回到娘家,親眼見到了母親撿來的孩子。
也許是緣分,當趙秋萍抱起嬰兒時,一直哭鬧的女嬰突然安靜下來,衝著趙秋萍一笑,趙秋萍的心頓時一軟:『那孩子朝我一笑,我就下定決心要養她了。』一個笑,讓這兩個陌生的生命成為了『母女』。
趙秋萍沒有懷過孕,對於撫養一個『從天上掉下來』的女兒她有些手足無措,好在母親在身邊幫忙,全家人手忙腳亂地給孩子洗澡,買奶瓶、奶粉、尿布,四處找來別家小孩穿剩的衣服,趙秋萍還給女兒起了一個很好聽的名字:羅雁秋。
但是新問題又來了,趙秋萍發現,小秋秋總是吃什麼吐什麼,心急如焚的她嘗試著換奶粉、換輔食,但總是無濟於事。『秋秋小時候吃東西總是吐,一吐就只能上醫院。』為了治療孩子的這個病,趙秋萍三天兩頭跑醫院,病歷卡多得連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了。
有人問趙秋萍,既然知道這是一個病孩子了,乾嗎不送福利院呢。
『養啊養的就有感情了,哪兒捨得呀!』趙秋萍說出了心裡話。
皇天不負有心人,小秋秋一天天長大,身體也漸漸強壯起來,嘔吐的老毛病逐漸消失,可愛的女孩無懮無慮地生活在趙秋萍身邊,也遺傳了趙家人的朴實,快90歲的曾祖母常常被小秋秋逗得合不攏嘴。
『外婆,你給太奶奶做飯要做得軟一些啊。』有一次,小秋秋煞有其事地和外婆唐雅秀說,『等我以後長大賺錢了,我也買東西給你和太奶奶吃!』小秋秋的一席話讓唐雅秀倍感欣慰。
2005年,趙秋萍與羅文偉因感情破裂而協議離婚,但兩人對小秋秋都難捨難分,最後經過商量,兩人在民政局的自願離婚協議書上約定『雙方所生一女羅雁秋,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給付生活費』。
『那時我也想要女兒的,但是一個男同志帶著女孩不方便,再說趙秋萍也不能生育了,所以協商下來還是跟著她媽媽。』羅文偉依然記得當時的情形,『寫「所生之女」是考慮到孩子的心情,不想她知道自己是撿來的,就讓孩子一直以為是我們親生的吧。』
離婚並沒有影響到羅文偉與小秋秋之間的父女之情,每年暑假,小秋秋還是照常去羅家住上一段時間,羅文偉的父母也一直對小秋秋視如己出。『老夫妻倆對孩子疼得不得了,有什麼要求,他們都會答應。』唐雅秀對羅家的老人贊不絕口。
3.收養多年仍難入戶
小秋秋在快樂地成長,但是作為母親的趙秋萍,心頭卻總有一個難解的痛,那就是女兒的戶口問題。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人必須要年滿30周歲纔能申請領養,於是,在趙秋萍30歲之前,小秋秋的戶口就成了懸而未決的問題。
『秋秋戶口一直沒有報,幼兒園、小學報名都是我拿著結婚證、房產證求人去辦的入托、入學,有時候居委會幫忙出個證明。但是孩子雖然進了幼兒園、學校,保險什麼的都沒有,學籍卡也沒有,沒有戶口啥也辦不了,就只有個名字!』每每提到這些,趙秋萍總要哽咽。
最讓趙秋萍難過的是,因為沒有戶口,她不敢帶女兒出遠門,不能讓女兒坐飛機,凡是需要身份證件的地方,她都小心翼翼地『哄』女兒。『現在出門坐動車大人要身份證,小孩要戶口,孩子也長大了,她會問我「媽媽,為什麼我沒有戶口呀?」!』趙秋萍對女兒的提問心碎不已。
2007年趙秋萍再婚,丈夫朱強星在貿易公司上班。婚前,趙秋萍將女兒的情況如實告訴了朱強星,讓她感動的是,丈夫對她非常理解,也願意像對待親生女兒那樣對待秋秋。
30歲那一年,趙秋萍按照收養法的規定,向相關機構提交了申請收養秋秋的材料:醫院證明、居委會證明、學校證明、無子女證明、登報公告……
2010年,為了領取收養登記證,趙秋萍和丈夫帶著女兒去拍了一張合照。
『為什麼要拍照呀,是不是辦戶口呀?』已經長大的秋秋開始對大人們討論的『戶口』有了隱隱約約的敏感,她有些不願意拍照,『媽媽,為什麼連外地的小朋友都有戶口,而我卻沒有啊?我是不是撿來的啊?』
面對女兒的眼神,趙秋萍的心像針紮了一樣。『不是的,因為媽媽曾經離過一次婚,所以他們搞不清楚你是誰的孩子,所以戶口辦得晚了!』她這樣騙女兒。而外婆唐雅秀則索性說:『你媽媽是未婚先孕有了你,所以戶口辦起來難了些!』
2010年5月,《收養證》終於辦下來,興高采烈的趙秋萍趕緊拿著《收養證》去給女兒報戶口,畢竟女兒馬上要小學畢業進入中考,『現在讀書沒有戶口,考試也不能考,學校也不能進,將來工作也受影響。』
但是讓趙秋萍怎麼也沒有想到的是,公安局最後的決定竟然是『不予入戶』,理由是『離婚協議上稱生育一女,小孩的來歷不清,不符合戶口政策』。
4.來信戳破十年隱情
『我按照法律規定連收養證都辦出來了,為什麼不給我的孩子報戶口?』趙秋萍終於爆發了,自己十多年的等待就是為了讓女兒『正名』、給女兒報戶口,她想不通,自己申請收養時那麼復雜的審核都能過,為什麼公安局卻要死摳協議書的那些『字眼』!
趙秋萍很快提出了行政復議,但讓她更難受的是,行政復議不僅維持了原來的決定,而且復議決定書還被寄到了家裡,信封上赫然寫著她和女兒的名字。
當趙秋萍從女兒手中接過信,看見信封已經被撕開時,秋秋幽怨的眼神明明白白地告訴她,她瞞了女兒十多年的秘密終於被這樣一封不經意的信而戳破了。
『女兒不知道前,我罵她打她都沒什麼,她知道後,我只要稍微話重些,她就會不高興。』趙秋萍最受不了的,就是聽到女兒唱『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根草』。
也許是因為這次報戶口的事情鬧得太大,鄰居的孩子都開始對小秋秋指指點點,秋秋在其他小朋友的嘴裡成了『那個撿來的孩子』,趙秋萍只能帶著孩子在外借住,以遠離這個讓她和孩子都痛苦的環境。
趙秋萍的父親趙月新從小患有小兒麻痺癥,母親唐雅秀因為視網膜疾病右眼幾乎失明,趙秋萍還有一個妹妹在家待業,90歲的奶奶需要家人輪流照顧。
小秋秋的到來曾經給趙家帶來了無窮的快樂,為了讓外孫女讀上好的學校,趙月新天天外出開殘疾車接客送貨,唐雅秀則風雨無阻地每天接送孩子讀書,一家人把希望全都寄托在了小秋秋身上。
『人家都說我長得像媽媽,我長得美是因為她美。』秋秋以前常常為自己的漂亮而感到驕傲,有著一雙大眼睛的她喜歡戴上粉紅色的發飾,穿上牛仔褲,紮起小辮子,說起話來時不時調皮地吐舌頭。但是這一切,都因為秋秋的戶口問題而改變了,趙家一片愁雲籠罩。
5.『總有一天會報上戶口』
2011年8月,趙秋萍以女兒的名義將公安機關告上了法庭。
『孩子現在有了合法的養父養母,入戶登記是理所當然的事,我也願意撫養孩子,為什麼不能報戶口?沒有戶口,孩子在昇學、就業、婚姻、繼承等方面的基本權利都得不到保障,請求法院判決撤銷公安機關的決定書!』
面對欲哭無淚的趙秋萍,作為被告的公安機關也非常無奈:『原告雖然自稱棄嬰,但是在其母親趙秋萍和前夫羅文偉的離婚協議中卻被稱為「雙方所生一女」,雖然辦理了收養登記手續,但前後陳述矛盾,屬於來歷不清,且收養的相關證明都是後來補的,不能如實地反映客觀情況,所以決定不准予入戶,請求法院維持這個決定。』
為了證明自己沒有撒謊,趙秋萍又找來了當年親歷撿拾這一過程的方玉娣等三人出庭作證。
對於趙秋萍的努力,被告公安機關表示理解,但同時認為『政策有明確規定,所以無法辦理入戶。』公安機關向法庭提交了依據,即《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本市投靠類戶口遷移若乾實施意見的批復》,其中關於子女投靠的第四項作了這樣的規定:
『本市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後隨養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根據這一政策,秋秋還沒有達到『5年』的要求。
『如果現在讓你和媽媽說一句話,你會說什麼呀?』宣判前,有人問秋秋。
『嗯……媽媽,我愛你,總有一天我會報上戶口。』秋秋抿了抿嘴,像大人那樣的笑了笑。
2011年9月7日上午,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秋秋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撤銷公安機關作出的關於秋秋的戶口類審批意見決定書。當審判長讀完判決書,趙秋萍已是淚流滿面。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