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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下午,記者聞訊來到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調解室,這裏正進行着一場別開生面的調解。記者趕到時,雙方當事人表情激動地正從兩位大法官手中接過和解書。
原來,這起18年的上訪案,源自1993年的一起醫療糾紛。申訴人侯某之妻到呼和浩特市某醫院生產,產後次日嬰兒死亡。法醫鑑定嬰兒死於肺出血,之後又經有關部門醫療事故鑑定不構成醫療責任事故。但申訴人對鑑定結果不服,認爲醫院未進行搶救且修改病歷,起訴到法院,要求醫院賠償3萬餘元。院方認爲嬰兒系超出妊娠期生產,引發吸入綜合症死亡,不同意賠償。侯某的訴求被法院駁回後,便開始了10餘年的訴訟上訪之路。
爲儘快化解此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與內蒙古高院多次做調解工作,但由於申訴人數額要求太高,醫院方不予接受。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法官高珂、劉京川來到內蒙古高院,和內蒙古高院法官馬鑫泉從上午9點到下午5點,整整一天時間,他們鞭辟入裏地由法律到心理,由人情世故到未來生活,不厭其煩地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下午,進行帶案下訪督導工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和內蒙古高院院長鬍毅峯來到調解現場,一番推心置腹的話語,深深打動了雙方當事人,最終解開了當事人18年的心結。
當申訴人侯某顫抖着雙手從景漢朝手中接過和解書時,十分感動地說:“我也是一名中共黨員,我相信我們的法院、我們的法官心裏裝着的是羣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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