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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東麗法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全面部署加速一年半以上積案的清理工作並決定採取六項措施加速積案清理工作。一是對需要鑑定結論作爲審判依據的積案,積極聯繫鑑定部門,與鑑定部門協商,在保證鑑定結論質量的前提下,提前鑑定,儘早作出鑑定結論。二是對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作爲審判依據的積案,積極聯繫管轄法院與主審法官,在保證案件審判質量、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督促儘快結案。三是簽署責任狀,督促主審法官提高辦案效率。由案件承辦法庭庭長和主審法官向院清積領導小組遞交責任狀,並由相關部門監督實施,爭取在11月21日前完成積案清理工作。四是圍繞審判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流程管理制度、審限監督和曝光制度,嚴把案件質量關,加強案件質效分析,嚴格審判流程中重點環節監控,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加速對積案的審理工作,並嚴防積案數量增多。五是強化清積小組對積案審判業務的指導、檢查,狠抓重大疑難案件的辦理質量與效率。六是完善績效考評與獎懲機制。加大積案處理質量與效率在績效考評中的權重,嚴格績效考評程序,對未能完成積案清理工作的承辦法官予以懲戒,督促承辦法官加速積案處理進度,保證積案審判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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