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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韓勇《瞭望》新聞週刊記者王仁貴
“截至9月底,已開工986萬套,佔年度計劃的98%。現在看,可以在11月底前全部開工。”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能順利完成已基本沒有疑義。
10月2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受國務院委託向常委會報告了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
雖然這樣的進度讓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住房城鄉建設部代表)簽了目標責任書的地方政府暫時鬆了一口氣,但後續建設面臨的難題不容鬆懈;未來需要着力解決完成五年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3600萬套(戶)目標所需的資金難題,需要在工程質量、分配和運營等問題上下功夫,同時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頂層設計。
資金到位六成多
今春全國兩會期間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開工建設城鎮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年初,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各地把任務落實到市縣和具體項目,於是纔有前述“答卷”。
在土地落實情況方面,根據國務院“各地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不得低於住房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今年1~9月,全國已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4萬多公頃。國土資源部在今年土地供應計劃中單獨列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優先安排,應保盡保。
在工程質量方面,有關部門普遍加強了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在選址、設計、建材、施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對發現的“瘦身鋼筋”等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工程質量總體可控。
在分配和使用管理上,各地都公佈了住房保障准入標準,建立了申請、審覈、輪候、配租配售和公示制度。不少地方還對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進行了動態監測。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資金問題”,一位人大常委會委員在分組審議間隙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坦言,“今年的建設任務是勉強完成了,但接下來的任務呢,錢從何來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未來的壓力就會越來越大。”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設需投入資金1.3萬多億元。其中,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投資4000多億元,這類保障性住房主要由社會投資,通過銷售實現資金平衡;各類棚戶區改造投資5000億元,這部分投資由政府補助一部分,主要通過企業籌一點、住戶拿一點等辦法解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投資4000多億元,這類保障性住房主要由各級政府、用工企業、社會機構投資等解決。各類保障性住房投入資金在建設和運營期內暫不到位的,在符合風險防範要求的前提下,利用銀行信貸等金融手段解決。
“但從資金到位程度看,才超過六成多一點”,這位委員認爲,政府應當投入的資金基本都已到位,下一步尤其需要落實企業和居民出資以及銀行信貸等方面的資金。
審議中,多位委員都對後續資金的支持表達了擔憂。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湯小泉認爲,面臨年底,資金不到位的現象還相當嚴重。今年的1000萬套住房中有97%~98%要結轉下年,也就是說1000萬套的指標,絕大部分要到明年纔可以竣工。從現在的情況來看,資金難以落實是一個實際問題。
“明年的任務更重,需要的資金不亞於今年。”姜偉新在回答委員的提問時也表示,明年的開工規模可能不會像今年這麼大,各地方正在上報,相關部門正在研究,開工的數量可能要比今年的1000萬套少,但是明年資金的需要量,可能持平甚至還要略多一點。原因正是今年結轉到明年繼續建設的保障房的數量比今年還要大。
中科院黨組副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方新以一些地區的老舊小區爲例指出,因爲缺乏維修管理資金這些小區都成了城中村,髒、亂、差,治安也成問題。而保障房可能也會遇到同樣的問題,它不可能按照商品房來收物業費,這就還涉及到管理資金從哪裏來的問題。
日趨明晰的住房保障政策
姜偉新表示,2003年後,受多種因素影響,商品住房價格上漲較快,漲幅高於城鎮居民家庭特別是大大高於低收入家庭收入增幅,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不足,住房困難問題逐步顯現。
從2003年到2010年,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我國基本形成了市場供給與政府保障相結合、以市場供給爲主的城鎮住房政策框架,初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
現階段,住房保障有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物保障性住房包括租賃型保障房和購置型保障房。租賃型保障房包含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購置型保障房有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
現行方案是:廉租住房由公共財政出資建設,以低廉的租金面向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建築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公共租賃住房由公共財政投資或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建設,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爲主。租賃關係穩定,租金略低於市場租金。
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則由城市和國有工礦(含煤礦)、林區棚戶區改造由政府適當補助,企業和個人也出部分資金進行建設。墾區危房改造由政府適當補助,個人出資建設。
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由企業投資建設,面向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售。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購買後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按照原價、考慮折舊等因素回購;購買後滿5年,可以轉讓,但要按規定交納增值收益(具體由地方規定),並規定在同等條件下政府優先回購。
限價商品住房政策在房價較高的城市實行,面向中低收入無房或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建築面積一般在90平方米以內。具體細則由各有關城市制定。
在解析現在各種類型保障房的形式時,姜偉新表示,這是在實踐中逐步形成的,要允許各個地方從實際情況出發來選擇保障類型,比如沒有統一要求今年一千萬套裏限價商品房必須是八百萬套。實踐證明,各個地方確有自己的側重點,比如北京,更多地搞了限價商品房,別的城市幾乎都沒有搞或者是少量的限價商品房。原因在於北京現在主要面對的是中等偏下收入那部分人的住房困難,所以就更喜歡限價商品房的方式來保障。“我們現在還沒有想明確取消哪一類,因爲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需要。”
但他在向常委會報告時表示,“十二五”時期,保障性住房將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經過今後幾年的努力,住房供求關係緩和以及住房租賃市場有了一定發展後,將逐步轉爲以貨幣補貼爲主。
還需加強頂層設計
在專題詢問中,“頂層設計”成爲熱門詞彙之一。多位委員認爲,還處於探索階段的住房保障工作,存在不少矛盾和問題,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夠健全、政策不夠完善的問題,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實施過程中操作不規範的問題。
海關總署原署長、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牟新生在專題詢問時表示,自2008年以來,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就保障性住房建設、調控房地產市場秩序,下發了29個文件,這充分說明本屆政府對解決城鎮居民的住房建設問題高度重視。但在所有這些文件中,沒有一個文件系統地闡明解決我國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的整體思路是什麼,缺乏整體設計。每一個文件差不多都針對某一個問題,零敲碎打的東西多,整體的思路不夠明確。
姜偉新對此迴應說,保障性住房於我國是一個新生事物,所以經常是碰到一個問題就解決一個問題。不過國務院還是從整體上在考慮。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應該包括保障的範圍、保障的方式、保障的機制、目標和原則。這些都在不斷地完善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副部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指出,住房問題不可能在短期內解決,需根據財力做一箇中長期規劃,在時間上有合理的安排。應該在頂層設計的指導下進行自下而上的規劃,然後中央再根據各地的實際需要和財力來決定給多少補助。
委員們還注意到,現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規範性文件形式發佈的,雖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約束。工作中,還存在着政策邊界不夠清晰、利益調節和退出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這些都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和完善,並以法規的方式加以規範。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深入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做好政策頂層設計和法規建設。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住房保障法列入立法規劃。
就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和質量監管工作,一方面進一步督促地方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同時將繼續推行項目法人對住房建設質量負永久責任,其他參建單位按照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負相應責任;推行參建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責任終身制。
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分配和管理問題,委員們建議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規範申請審覈和配租配售程序,並予以公開。督促地方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家庭供應保障性住房,努力防範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和變相福利分房等行爲。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公衆監督機制。
“一定要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這是確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理使用的技術保障”。前述接受採訪的委員說。□
(來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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