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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10月29日上午10點在人民大會堂臺灣廳舉行新聞發布會,有關方面負責人將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和決定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中新網記者張龍雲攝
中新網10月29日電綜合消息,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29日閉幕,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的三項法律案。會議經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以及關於修改兵役法的決定。
修改居民身份證法身份證中將登記指紋信息
中國立法機關今天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長黃雙全在隨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居民身份證當中加入指紋信息,有助於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同時可以有效的防范冒用他人身份證件以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更好的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關於各界關注的身份證重號問題,黃雙全介紹,從2010年以來,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派出所,主動登門道歉,主動承擔責任,主動跟進服務,積極開展重號糾正工作。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到目前為止,160多萬群眾的重號問題得到了解決。
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加大了對泄露公民個人信息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相關條款,泄露公民個人信息,不僅要面臨刑事處罰,還要承擔經濟賠償等民事責任,對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多重保護。
此外,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明確規定第一代身份證將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同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領取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在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
通過加強反恐工作決定反恐立法邁出第一步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通過對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這是中國第一個專門針對反恐工作的法律文件,意味著中國在反恐領域的立法邁出第一步。
由於中國現行法律沒有對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的含義作出規定,直接影響到對恐怖活動的打擊和對涉恐資產的控制,也影響到反恐怖國際合作。為此,新通過的這份決定對恐怖活動、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作了界定。
根據中國反恐怖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新通過的這份決定指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名單,由國家反恐怖工作領導機構根據本決定的有關規定認定和調整。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公布。
為進一步加強涉恐資產監控工作,推進反恐怖國際合作,決定指出,國務院公安部門公布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名單時,應當同時決定對涉及有關恐怖活動組織及恐怖活動人員的資金或者其他資產予以凍結。
修改兵役法完善退役軍人安置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還通過了關於修改兵役法的決定。此次兵役法修改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進一步完善退役軍人安置制度。修改後的兵役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以及繼續完成學業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士兵退出現役安置制度。
此外,新兵役法還規定:軍人服役年限計算為工作工齡,退出現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
修改後的兵役法將原有的的應征最低年齡由十八歲改為十七歲,規定『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修改後的兵役法還對軍隊征兵與國家機關團體招聘相衝突時的情況進行了規定。『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旅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這一規定保障了軍隊高素質人纔的招收。
修改後的兵役法還規定:國家保障現役軍人享有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待遇。現役軍人的待遇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向協調,與社會進步向適應。現役軍人享受規定的休假、療養、醫療、住房等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現役軍人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