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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於吶洋“國家高度重視反恐怖法律制度建設。反恐怖方面的法律規定很多,比如刑法、刑事訴訟法、反洗錢法等,人民武裝警察法也規定了處置反恐怖的職權等。反恐怖工作很複雜,對其中的一些問題各方面還有不同的認識,現在制定全面的反恐怖法律時機還不成熟。因此決定對反恐怖工作急迫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作了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近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
李壽偉介紹,關於加強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決定第七條授權由國務院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名單認定和資產凍結的具體辦法。有關部門會繼續研究,進一步推進反恐怖法律制度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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