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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入室強姦的深圳聯防隊員楊喜利委託律師到派出所報案,舉報楊武涉嫌誣告陷害罪和重婚罪,並以媒體報道嚴重失實爲由,向寶安區法院提起訴訟,狀告廣東某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侵犯其名譽權。截至16日下午,西鄉派出所已受理舉報,寶安區法院已接收起訴狀,但未決定是否立案。
舉報楊武涉嫌重婚
11月8日,南方某報刊登《妻子遭聯防隊員毒打強姦丈夫躲隔壁“忍辱”一小時》報道。寶安警方全面收集各方證據,除了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受害人的陳述外,還依法調取了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進行了大量的走訪調查。警方調查證實,雖然楊喜利與受害人王某此前相識並有來往,但已掌握證據表明,楊喜利的行爲涉嫌強姦犯罪。寶安區檢察院隨後以涉嫌強姦罪批捕楊喜利。
15日,楊喜利的辯護律師、上海市錦天城(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波受託到深圳寶安區西鄉派出所報案稱,王某的丈夫楊武等人利用媒體介入,對有關案件事實予以加工、改編、虛構、僞造,造成不實報道,嚴重侵害到楊喜利的權益,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楊武等人涉嫌誣告陷害罪。他還向派出所舉報稱,楊武未與原妻子離婚,此次事件中的王某與楊武並非夫妻關係,楊武的行爲已經涉嫌重婚罪。
16日下午,西鄉派出所已經正式受理了趙波律師的報案。
向媒體索賠100萬
15日,趙波律師受楊喜利委託,向寶安區法院遞交了狀告廣東某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訴狀。起訴狀稱,廣東某報業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南方某某報的該篇報道,與現場監控視頻、寶安警方的警情通報內容不符,多處嚴重失實,大幅內容被加工、改編、虛構、僞造。該新聞的發佈,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對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不可挽回的負面影響。
起訴狀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名譽權;按原刊登不實報道的版面尺寸,連續30天刊登賠禮道歉信息,爲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萬元。
目前,法院已經接收了趙波律師提交的起訴狀和相關材料,是否受理尚未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