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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泰安10月31日訊(記者趙興超通訊員李淑君屈朋)近期,東平縣工商局開展合同霸王條款專項整治行動,整改3家存在霸王條款的商場,處罰3家與消費者簽訂不平等合同的公司。
針對因格式合同引起的消費糾紛日益增加現象,爲保障合同雙方權益,東平縣工商局針對公用事業、通信服務、有線電視、汽車銷售、郵政、保險及酒店、超市等場所制發的購物卡、消費券、通知、聲明、告示等資料,是否存在“特價商品概不退還”,“打折商品不實行三包”,“最終解釋權歸本單位所有”等霸王條款情況進行專項整治。在加大宣傳《合同法》、《合同違法行爲監督處理辦法》的同時,發佈取締霸王條款通告,在各街道設立宣傳諮詢臺,發放宣傳資料2000餘份,增強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保護自身利益的能力和意識。
此次執法行動中,採取宣傳教育與強制整改相結合,執法與規範相結合的整治原則,先後對3家商場店堂告示存在“贈品不實行三包”,“打折特價商品概不退還”的霸王條款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對1家汽車維修公司與消費者簽訂不平等合同、2家超市利用格式合同排除消費者權利行爲進行了處罰。
基層工商所作爲前沿,對轄區內所有格式合同予以摸排,截至目前,共出動巡查人員160多人次,檢查通信、郵政、保險、商場等經營服務場所120多處,對店堂公告、消費卡、優惠券等12種格式合同逐一進行了審查、登記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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