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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肇事警車的車頭部分被撞掉。
新華社鄭州10月30日電(記者劉金輝李麗靜)記者30日從河南汝南縣委宣傳部獲悉,29日下午發生在汝南縣的一警察酒駕致5死3傷一案有新進展,肇事警察王銀鵬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當地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0月29日14時40分,一輛車牌號為豫Q3517的警車在行至汝南縣汽車站東十字路口南側時發生事故,將路邊2根照明電線杆撞倒,致4人當場死亡、4人受傷,其中1人在送往醫院搶救過程中死亡。
經查,肇事車輛為汝南縣公安局梁祝鎮派出所公務用車。據汝南縣宣傳部提供的資料顯示,肇事者王銀鵬為該派出所所長,事故發生時為酒後駕駛。汝南縣公安機關成立了專案組調查辦理該案,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執行逮捕。
公安部已派出工作組,對案件進行督查,要求迅速查明事實,依法嚴懲犯罪。目前,工作組已在當地開展工作。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汝南縣公安民警王銀鵬違反公安部『五條禁令』,酒後駕駛機動車肇事致使多人死傷,造成嚴重後果,構成嚴重刑事犯罪,影響極其惡劣。公安部已責成當地公安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嚴肅整治隊伍,對執法犯法的,堅決從嚴懲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