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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10月31日訊(記者徐豔通訊員劉麗麗宋時輪) 10月28日這天對於11歲的女孩陳小華(化名)來說,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日子,因爲從今天起,在莒縣公安機關的幫助下,小華領到戶口本,正式成爲一名合法的公民。
陳小華生於2000年5月12日,棋山鎮人。其母親未婚先育,後因戀愛糾紛,生父引燃炸藥包與母親同歸於盡。小華由於當時被鄰居抱出去玩耍,才躲過了這一劫。只有兩歲的她,一下變成了孤兒。由於她的具體出生日期不詳,加上其父親的信息不詳,戶口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今年5月份,莒縣公安民警在大走訪中,瞭解到小華的特殊情況後,立刻將她列爲幫扶對象。棋山派出所民警主動到她家及學校進行查證取實,全力爲小華解決戶口問題。
“看到舅舅家的弟弟有戶口簿,小華便會問我們,爲什麼自己沒有。”小華的姥姥對棋山派出所所長魏延樓說,“每次學校向學生要戶口簿時,我跟她姥爺就着急犯愁。”戶口問題給小華的學習和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
“現在有孩子有戶口了,可以安心上學了,我們也安心了。”說到這裏,小華的姥姥眼含熱淚:“多虧了你們,孩子纔有了戶口,感謝公安局幫助孩子解決了的戶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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