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兇手生意虧本起歹念,以談生意爲名將其騙出
28歲的何靜怡(化名)開了家公司,生意一直不錯;在家裏,她還是8歲孩子的媽媽。不幸的是,她遞給一貨運公司副總的名片,竟惹來殺身之禍。爲勒索錢財,該副總夥同侄兒、朋友將何靜怡騙出,後綁架撕票。昨天,市五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綁架案。
遞張名片遭原客戶綁架
何靜怡生前在江津區開臘肉銷售公司。據公訴機關指控,去年10月28日下午,何靜怡突然接到一個叫江某(本案被告)的男子打來的電話,對方稱手裏有筆生意,想跟何靜怡談談。
何靜怡見有業務做,便答應了,隨後開着自己的白色豐田車前去談生意。很快,何靜怡在江津德感工業園區與江某見了面。當時,江某還帶了另一名男子葉某(江某同夥)。何靜怡下車後有些警覺,但沒等她反應過來,兩名男子就掏出刀子等兇器,將她挾持到了一輛奧迪車上。之後,何靜怡雙手被尼龍繩綁住。
江某昨天在庭審中交代,他的舅舅程某是江津一貨運公司的副總。此前,何靜怡去過程某的辦公室推銷臘肉,給程某遞了張名片。江某正是按舅舅的電話“指示”,根據名片上的聯繫方式,以談生意爲名,將何靜怡騙了出來。
檢察官稱,早在去年9月,程某、江某、葉某三人便一起商量,“策劃”了這起綁架案。
據瞭解,40歲不到的程某除了在貨運公司上班,自己還承包有“花椒”、“魚塘”生意。
“去年夏天,大水沖走魚塘,種的花椒也曬黑了。”程某昨日在庭上稱,自己做生意不但沒賺錢,倒虧了幾十萬元,“生意虧了,我想找錢彌補損失,幫我看管魚塘、花椒的葉某便給我提議,找個有錢人弄點錢。我考慮了一下,就同意了。”
程某承認,葉某提議的“弄錢”,意思就是去綁架有錢人,勒索點錢財。“因爲做生意,我認識不少老闆,後來我就翻到了何靜怡留給我的名片,我猜她肯定有錢。”
偷偷報警慘遭歹徒滅口
檢察官稱,去年10月28日晚,將人捆綁後,江某、葉某將何靜怡帶至江津德感工業園區附近的一座山上——程某的一租賃屋內,程某隨後也趕到現場。
“當時,我們搜到她身上有銀行卡,但因爲實在太晚了,我們就準備第二天再找她弄錢。”程某交代,怕被老婆吵,後來他就與葉某下山回家睡覺去了,留下江某一人負責看守何靜怡。
到了深夜,江某突然打起瞌睡,身上的手機掉在地上。這時,一隻手被捆得較鬆的何靜怡彎腰撿起手機,趕緊打電話向朋友求救。江某醒來後發現手機被動過,將此事告訴了舅舅程某。
“程某得知事情敗露,爲了殺人滅口,決定將人質殺害。”檢察官稱,第2天上午,在程的授意下,江某、葉某2人將何靜怡轉移至九龍坡區。到了主城區,2人在車上搶走何靜怡身上近千元現金後,用繩子將何靜怡勒死,隨後進行分屍,拋入李家沱長江大橋下的長江中。
歹徒索QQ辯稱曾想放人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雖不長,但我跟她聊得來。我還找她要了QQ號,準備認這個姐姐。”江某辯稱,他們中途曾打算放人的,但舅舅來電話說“不要留下活口”。
而程某對此當庭翻供,“我沒指使他們殺人,我只說了喊他們處理一下,意思是將人放了。葉某後來打電話說把人殺了,我腦殼一片空白。”爲何與此前在公安機關的陳述不一樣?他辯稱,“原來是想幫葉某背點(罪)。”
因案情重大複雜,該案沒當庭宣判。休庭期間,何靜怡的姨媽告訴記者,何靜怡在家裏是獨女,她的小孩才8歲。何靜怡母親受不了失去女兒的打擊,至今生病在牀,沒來參加昨天的庭審。此次庭審,受害方要求被告作出106萬餘元民事賠償。
| ||